中标
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综合判识及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优化和应用项目中标公告
综合判识算法算法优化和应用AI识别算法优化改进进口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视频智能观测仪地面观测视频观测仪地面气象观测天气现象判识算法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站点图像特征气温降水量气象要素数据辅助识别雨凇人工对比观测卫星遥感人工观测云量云高雾凇更新试运行测试识别模型技术支持服务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关系数据库软件环境系统环境天气现象图像搜集各算法技术报告气象业务天气现象物理机制人工智能图像AI算法软件NVIDIA显卡加速计算应用软件恢复系统故障操作系统运行维护架构安装部署参数配置对外接口软件操作系统调试维护诊断安全地运行运维技术保障管理方法故障解决文档解决方案过程记录详细文档应急处置方案远程诊断上门维护定期巡视技术人员值守服务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集成维修原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额
77.2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jc2022-hw(c2)-258
预算金额77.4万元
招标公司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招标联系人李蔚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仕怀0731-84169660
中标公司湖南晓晴科技有限公司77.2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综合判识及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优化和应用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NZJC2022-HW(C2)-258(招标文件编号:HNZJC2022-HW(C2)-258)
二、项目名称:综合判识及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优化和应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晓晴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桔子洲街道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B1栋
中标(成交)金额:77.2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湖南晓晴科技有限公司 | 综合判识及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优化和应用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晖(组长)、郝建国、王利平、黄韶松、隋兵(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59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四段196号(湖南省气象预警中心内)
联系方式:李蔚、13378011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0731-84169660
联系方式:蒋仕怀、皮丹丹、聂艳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仕怀
电 话: 0731-84169660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采购代理编号:HNZJC2022-HW(C2)-258采购项目名称:综合判识及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优化和应用项目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第二节投标须知13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7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2022年05月
六、中标信息公布23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1四、投标19三、投标文件16二、招标文件14一、总则13
2.资格审查271.资格审查主体27第三章资格审查27九、其他规定26八、政府采购政策24七、合同签订24
1.评标方法35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5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24.其他283.资格审查结果28
7.编写评标报告376.推荐中标候选人37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64.投标文件的澄清35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52.评标程序35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43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9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810.废标389.停止评标378.评标报告复核37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3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5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2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2第五章采购需求48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72三、授权委托书70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9二、投标保证金67一、开标一览表66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4
九、合同条款偏离表90八、采购需求偏离表89七、采购需求响应87六、分项报价86五、投标函84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81
第一章招标公告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99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8十一、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97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91
4、采购需求:3、预算金额:77.4万元2、采购代理编号:HNZJC2022-HW(C2)-2581、项目名称:综合判识及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优化和应用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综合判识及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优化和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包号 | 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项)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综合判识及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优化和应用项目 | 77.4 | 1 |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4、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2、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1、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五、公告期限5、其他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4、开标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3、开标时间:2022年6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
七、其他补充事宜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六、疑问及质疑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账号:368250100100004451帐户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1、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
银行账号:368250100100004451开户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开户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备注:须在进账单“款项来源”栏注明“2022-258”或“AI识别算法优化改进项目”。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名称: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1、采购人信息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财务电话:0731-84164588财务部联系人:熊女士、何女士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378011395联系人:李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四段196号(湖南省气象预警中心内)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联系方式:0731-84169660联系人:蒋仕怀、皮丹丹、聂艳君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综合判识及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优化和应用项目 |
第1.2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 □否 ■是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第2.1款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蒋仕怀 联系方式:0731-84169660 |
第2.2款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 称: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四段196号(湖南省气象预警中心内) 联系人:李蔚 联系方式:13378011395 |
第2.3款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 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系人:蒋仕怀、皮丹丹、聂艳君 联系方式:0731-84169660 |
第2.5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第3.2款 |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不接受 |
第5.1款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详见第一章 |
第5.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 (如有需要的请自行与采购人联系,踏勘责任自负) □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二、招标文件 | ||
第7.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一般商务条款≥5项导致投标无效。 一般技术条款≥5项导致投标无效。 |
第9.1款 |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三、投标文件 | ||
第13.2款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人民币77.4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第13.8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报价。 |
第14.1款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 1、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1)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人应提交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5)被授权人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8)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可不提供); (9)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五证合一”可不提供); (10) 资格证明文件的装订、签署、盖章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联合体协议书(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本项目不适用);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或者说明。未自行注明或者说明的,资格审查主体不予以认定或澄清,因此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第14.1(3)项 |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第16.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账户。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6825010010000445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 “2022-258”或“AI识别算法优化改进项目”,如未注明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3)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或保证金转入账户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为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第18.1款 | 分包 | ■本项目禁止分包 本项目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的项目内容为: |
第19.1款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备注: 1、投标文件均须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 2、另须提供电子文件一份(含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电子文件必须是U盘形式,并标注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一起包装提交。 3、投标文件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电子文件分别密封包装(电子文件密封包装后装入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袋中),注明“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和“电子文件”。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应密封严密,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行政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单独装袋,不要求密封。 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 |
四、投标 | ||
第21.1款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4.1款 | 开标地点 |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8层)。 |
第24.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无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也相同的随机抽取。 □随机抽取的方式。 |
第29.3款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招标代理: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招标事业部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系人:马丽、陈紫璇 联系方式:0731-84169660 采购人联系部门: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 0731-85531541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四段196号(湖南省气象预警中心内) 投标人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并当面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
七、合同签订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九、其他规定 | ||
第35.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此费用,但不得单独列支。) |
第36.1款 | 其他规定 |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
2.定义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节投标须知
2.6本款规定财政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必须采购进口产品的,不接受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
第一章招标公告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6.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5.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5.4潜在投标人要求进行现场考察的,采购人不得拒绝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要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二章投标须知
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8.询问
11.计量单位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9.5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9.4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2)投标保证金(1)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12.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采购需求响应(6)分项报价(5)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3)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1)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9)合同条款偏离表(8)采购需求偏离表
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投标报价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
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17.投标保证金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
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分包(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3)采购过程中发现有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19.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其投标无效。19.2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并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以下统称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文件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19.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形式):一份。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19.投标文件的签署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0.3为方便开标及进行资格审查,建议投标人将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20.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正本”或“副本”和“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如果采购项目分包招标的,还应注明投标的包号。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19.4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1)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2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21.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投标地点。21.投标截止期20.4未按本章第20.1款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6)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4)投标文件密封情况;(3)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址;(2)投标人名称;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串通投标行为22.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按照本章第21.3款规定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在密封袋上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只需提供一份,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24.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开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评标委员会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7.评标(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
七、合同签订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签订合同
八、政府采购政策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履约担保
33.3价格评审优惠:(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1强制采购:33.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投标人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即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九、其他规定33.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35.招标代理服务费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人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资格审查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第三章资格审查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附表1资格审查表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4.其他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资格审查结果
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否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2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 |
3 | 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 | 是否提交《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该账号是否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一致。 |
4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投标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 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 被授权人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
6 | 投标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7 |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及内容提交资格声明。 |
8 |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 | 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可不提供)。 |
9 |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 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五证合一”可不提供)。 |
10 | 装订、签署、盖章 | 资格证明文件的装订、签署、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 | 资信证明文件 | 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12 | 联合体协议书 | 联合体协议书(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 |
13 | 特定资格条件 |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
14 | 信用记录查询 | 信用记录查询 |
15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结论 |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
采购人(签字):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1.3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3.4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 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 |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 |
第5.2(1)项 |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 | 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 |
第5.2(2)项 |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 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
第5.3(1)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1)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2)监狱企业: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 |
第5.3(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 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生态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 |
第5.3(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 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价格分,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价格/ %。 2、环境标志产品:对于价格分,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价格/%。 3、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小微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一项重复计算。 4、属于优先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填写《优先采购产品清单》,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 注:(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复印件)。 |
第5.3(2)项 | 优先采购 | 价格得分计算或总得分调整 | 1、节能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 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 品报价÷总报价)。 |
第6.1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 |
第6.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
2.评标程序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
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3政府采购政策: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7.编写评标报告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推荐中标候选人(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评标报告复核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9.停止评标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0.废标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符合性审查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2.投标无效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符合性审查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日期:年月日评标委员会(签字):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对招标文件的偏差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规定的偏离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注:本条款所称偏离指对本文件商务、技术条款及参数的负偏离。)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 其他条款 |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5 | 其他条款 | 是否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
6 | 其他条款 |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
7 | .... | |
结论 |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日期:年月日评标委员会(签字):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符合性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
1.综合评分法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日期:年月日评标委员会(签字):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3.1投标报价评价: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优惠率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优惠率,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3.投标报价评价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
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5.评标总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
备注: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序号 | 评标因素 (权重分) | 评审项 | 分值 | 评标标准 |
1 | 价格评价项(A1 10分) | 报价 | 10 |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技术评价项(A2 60分)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 12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计12分,一般技术条款(非“★”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
2 | 技术评价项(A2 60分) | 技术方案 | 18 |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详细、完善、科学可行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要求进行评分: (1)技术路线成熟、先进,系统架构合理; (2)系统特点分析详细、准确,解决思路清晰; (3)技术架构、应用架构方案详细合理; (4)系统关键问题理解正确,结合系统特点提出解决方案; (5)分析关键问题解决方案与技术难点详细、深入; (6)有类似关键技术解决方案通过相关系统项目的验证。 提供的技术方案完全满足以上要求计满分18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内容简单、分析不准确每项扣2分。 |
2 | 技术评价项(A2 60分) | 技术积累和预研成果展示 | 30 | 1、相关成果展示 提供人工智能技术方法在云和天气现象图像识别相关领域的研发成果,并说明其应用检验效果。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研发成果应用检验效果分档次计分,优秀的计15分,良好的计10分,一般的计5分,未提供不计分,排名可并列。 2、提供采集到的露、霜、雨凇、雾凇、结冰等天气现象,以及鱼眼相机拍摄的全天空云状图像数据集。每类天气现象图像样本不少于50张,标注的云状样本总数不少于20类,每类云状图像样本不少于10张。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预研能力所属的档次计分,优秀的计15分,良好的计10分,一般的计5分,未提供不计分,排名可并列。 (以上演示数据由U盘拷贝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由评委现场查看、评估,图像格式支持JPG、PNG;) |
3 | 商务评价项(A3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程度 | 4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一般商务指标的计4分,一般商务条款(非“★”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
3 | 商务评价项(A3 30分) | 同类项目业绩 | 9 | 近3年类似项目合同案例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商务评价项(A3 30分) | 企业技术研发能力 | 2 | 拟任本项目团队拥有理工类博士学位或以上技术专家,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技术专家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技术专家需属于投标单位或本招标需求许可的联合研发科研院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
3 | 商务评价项(A3 30分) | 项目售后服务 | 4 | 1、拟任本项目团队具有专业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能够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的,每提供一个技术服务人员得1分,共计2分,需提供承诺函及人员配备情况。 2、有合理及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充分满足本项目业务要求,计2分,售后服务方案能基本满足本项目业务需求计1分,无方案计0分。 |
3 | 商务评价项(A3 30分) | 培训服务 | 3 | 提供培训服务方案:包括(1)培训计划书(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范围、培训时间),(2)完善的培训体系(制度、课程和讲师等),(3)针对软件的安装部署、参数配置、对外接口、操作使用、系统调试和维护诊断有全面的培训课程与安排等内容。 培训服务方案包括(1)-(3)项内容完整计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单项内容不完整扣0.5分。 |
3 | 商务评价项(A3 30分) | 认证体系 | 8 | 1、具有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计1分; 2、具有有效的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1分。体系认证证书需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能查询到,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应网站截图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AI在气象行业相关应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高不超过6分。 (注:提供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1.1.编写的目的一、引言第一节技术要求第五章采购需求(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1)评分依据评审标准,对照投标文件进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要求如有同时提供原件,需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经评标委员会核对后退还。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3项目概述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综合判识所用的统计建模方法所用到的历史资料空间分辨率有限,模型应用效果有待进一步检验与完善,天气现象视频智能观测仪搭载的识别算法在复杂图像背景条件下的泛化能力也有待加强。因此,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对前期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加以改进,充分利用“云大物联智”等信息化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多种天气现象和观测项目的判识效果,以期为我国地面观测自动化业务开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和保障。湖南省气象局自2018年以来,承担了一系列地面观测项目,依托项目建设,先后研发了云和多种天气现象综合判识算法、研制了天气现象视频智能观测仪。综合判识算法于2020年4月正式投入全国业务运行,视频观测仪已在2354个国家级观测站布设,目前处于业务试运行阶段。“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开启气象现代化向更高水平迈进新征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气象观测是气象业务工作的基础,地面气象观测是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观测技术创新,推进地面气象观测的自动化、精准化发展。1.2项目背景功能需求说明书是为了使用户和项目开发者对该项目的初始规定有一个共同的理解,使之成为整个实施工作的基础。功能需求说明书将作为下一个阶段项目概要及详细设计工作的前提和依据,也是使用户和软件开发商建立起沟通的基础。与此同时,本需求说明书通过用户评审后成为软件设计、开发、测试、验收的依据。
(1)★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验收时提供涉及本项目开发的全部软件源代码。1.5供货范围(2).在投标人提供的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基础上,改进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1).在投标人提供的识别模型基础上,改进综合判识产品算法。1.4开发内容采购人承担中国气象局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2022年建设项目“综合判识及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优化和应用项目”,在前期项目基础上对综合判识算法、天气现象视频智能观测仪设备的天气现象判识算法进行优化,提高对各种天气现象的识别准确率,降低空判和漏判率。通过项目建设,充分挖掘数据潜力,进一步提高多种天气现象和观测项目的判识效果。
在现有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基础上,加入全国不同气候背景区域的站点图像特征,融入气温、降水量等气象要素数据辅助识别,继续提高算法在不同区域的适用性,不断降低对雨凇、露等现象的误判率,完成湖南省布设的天气现象视频智能观测仪算法升级;并将继续组织开展2021年度的人工对比观测。2.2在投标人提供的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基础上,改进多源融合AI识别算法应用历史气象要素、卫星遥感和人工观测数据,进一步优化云量、云高、雨凇、雾凇等项目的综合判识算法,并配合完成算法在国家气象信息中心的更新、运行。2.1在投标人提供的识别模型基础上,改进综合判识产品算法。二.功能需求(2)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服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其所需成本、利润、保险、税金等全部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2硬件环境3.数据系统:可利用湖南省气象信息中心现有数据环境,关系数据库或文件系统实现数据存储。2.程序设计语言:系统需采用跨平台的程序设计语言,如C、C++、Python和JAVA等。1.操作系统:系统支持Linux操作系统或Windows操作系统部署。3.1软件环境三系统环境
项目建设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中标人在2个月内完成云和天气现象图像、气象要素数据等必要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在6个月内完成各算法的改进、测试,并提供技术报告。如无法按时完成,需向采购人赔偿违约损失,具体赔偿金额由中标人与建设项目委托方在项目合同中另行约定。二、项目工期要求本项目的研发、建设,要求有强大的专业技术团队来承担,包括熟悉气象观测、气象业务系统、天气现象物理机制的人工智能图像识别研发团队。需在天气现象图像采集方面有预研积累。在人工智能天气现象图像识别研发方面,允许投标人与国内高等院校、专业科研院所建立联合研发机制(需提供联合研发机制证明文件),聘用联合研发机构高级人工智能专家参与项目研发。一、项目技术团队要求第二节项目组织管理要求AI算法软件支持NVIDIA显卡进行加速计算。
2、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免费升级和维护服务,维护服务:应制定定期维护计划;对招标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3)投标人应提供长期专门负责该项目维护人员的资料,包括职员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2)系统应用软件维护,对应用软件设计在质保期内进行更新维护,并迅速恢复因用户误操作或某些错误操作导致系统故障。(1)系统环境的维护,主要防止因操作系统故障或系统配置错误影响用户正常使用。1、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平台质保期至少2年。三、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人负责对相关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软件的技术培训。培训包括相关软件的架构、安装部署、参数配置、对外接口、软件操作使用、系统调试和维护诊断,以保障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能够正常、安全地运行。四、培训6、投标人提供运行维护方案,包括运维流程、技术保障、管理方法等内容。5、故障解决文档,中标人需提供每次故障的原因分析、解决方案及过程记录详细文档并提交避免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4、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接到故障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法。如未能排除故障,中标人保证在2小时内派资深工程师到现场排除故障。3、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服务类型包括远程诊断、上门维护、定期巡视等。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1、投标人能够根据项目要求,设计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精干的项目组队伍,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组织安排项目组队伍进行项目的现场开发和实施。六、其他要求2、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中标人承担。1、招标人验收时,将成立三人以上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投标人应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范围、培训时间等几个方面提交培训计划书,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培训方案和培训体系说明。
采购合同编号: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对于上述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3、在项目预验收以前,项目人员保持稳定不变,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无故随意撤换本项目开发人员;系统骨干人员要求随叫随到。2、投标人对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的管理组织机构及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该组织机构的详细资料,包括职员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投标人(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
(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4)项目负责人:。(3)项目内容:
4.付款:方式: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
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1、。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投标人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1合同当事人1.定义
2.合同的适用范围(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合同价款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3.合同标的及金额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货物的验收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7.货物包装要求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9.质量标准和保证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运输和保险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9.2保证(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9.1质量标准
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权利瑕疵担保(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知识产权保护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合同价款支付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2.保密义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5.违约责任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合同的变更(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7.1合同的中止17.合同中止与终止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7.2合同的终止
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不可抗力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合同转让和分包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解决争议的方法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通知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1.法律适用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合同生效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合同未尽事项
本章第二节 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名称:湖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四段196号(湖南省气象预警中心内) |
本章第二节 第1.2(6)项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位置 |
本章第二节 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在2个月内完成云和天气现象图像、气象要素数据等必要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在6个月内完成各算法的改进、测试,并提供技术报告。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的位置 履行合同方式: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本章第二节 第9.2(1)项 | 质量保证期 | 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平台质保期至少2年,若招标文件第五章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
本章第二节 第9.2(3)项 | 响应时间 | 在质保期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服务类型包括远程诊断、上门维护、定期巡视等。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在质保期内,乙方接到故障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法。如未能排除故障,乙方保证在2小时内派资深工程师到现场排除故障。 |
本章第二节 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合同签订时支付60%,后续根据项目执行进度转账支付。 |
本章第二节 第14.2(5)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本章第二节 第20.2款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 仲裁 |
本章第二节 第23.1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无 |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保证金一、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九、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响应六、分项报价五、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政府采购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一、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采购人:采购代理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索引表索引表1资格审查索引表年月日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资格审查标准 | 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备注:包号:包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一、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 | 其他内容 |
小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
二、投标保证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
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名称: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4.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须知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注:被授权人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附件4-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4-5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件4-4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五证合一”可不提供)附件4-3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可不提供)
(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注:按第二章第14.1(2)项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或者说明。未自行注明或者说明的,资格审查主体不予以认定或澄清,因此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附件4-4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五证合一”可不提供)附件4-3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可不提供)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件4-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注:按第二章第14.1(3)项要求提供。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4-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4-5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
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采购代理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索引表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年月日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审查内容及标准 |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五、投标函评标索引表索引表3评标索引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标标准 |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保证金一、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九、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响应六、分项报价五、投标函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一、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分项报价说明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六、分项报价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包号:包名称: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 | 货物/服务内容 (或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分项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 | 货物/服务内容 (或项目特征描述) | 货物/服务内容 (或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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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4)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3)缺少品牌、产地等主要内容信息的,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售后服务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七、采购需求响应日期:年月日
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附件7-2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注:应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逐条填写此表,缺项漏项视为负偏离(不响应)。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附件7-1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
序号 | 分项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服务等响应情况 | 响应/偏离 | 备注 |
序号 | 货物名称/服务内容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技术参数 | 质量等级 | 包装说明 | 备 注 |
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八、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备注:1.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备注:
包号:包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九、合同条款偏离表日期:年月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
(不属于的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3.6款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日期:年月_日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请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优先采购产品清单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3.6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价格(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 / |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
(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提供第五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一、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
特此承诺。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致(采购代理机构):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开具发票信息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
日期:年月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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