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型平台货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3-JKESYH-W3043)
金额
233.00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kesyh-w3043
预算金额233.00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重型平台货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JKESYH-W3043)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重型平台货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ESYH-W304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重型平台货架
1、尺寸:22000mm*12530mm,275平方米
2、层数:单层,离地面高度2440mm。
3、材质:Q235B
4、承重:500KG/平方米。
5、主横梁厚度要求200mm*50mm*1.5mm,柱卡采用5柱卡,厚度为3.5㎜,横梁为特制抱焊叠加材料
6、次横梁厚度要求140mm*50mm*1.5mm,柱卡采用特制厚度3.5㎜折弯挂接柱卡,横梁为特制抱焊叠加材料。
7、边横梁厚度要求140mm*50mm*1.5mm,柱卡采用4柱卡厚度3.5㎜,横梁为特制抱焊叠加材料。
8、立柱厚度要求90×70×2.0mm, C型对焊,立柱地脚片≥8mm,立柱固定孔柱间隔75mm,货架层高根据货物尺寸可按75mm间距倍数自由调节。
9、楼板厚度要求≥2.5mm,可拼接,承重每平方米500公斤,可行走地牛,楼板必须携带专用楼板扣锁住。
10、边界要求:要求贴墙一侧楼板必须与墙面接触,四周有柱子位置不能为空,要求墙面周围不能空置
11、平台外侧(约12.53米)设置防护栏,材质要求60×40×1.5mm ,采用2爪柱卡。
12、在边界合适位置配备人行楼梯,要求台面为≥3㎜花纹钢板,具有防滑功能,侧面配有扶手,扶手为圆管,高度适中,每个台阶高度180-250之间,楼梯倾斜角为≤45°
13、货架的原材料及主构件,要求选用大型钢厂的原材料经冷轧加工的型材制作,其强度指标(MPa)如下:抗拉强度:470-630;屈服强度>345。
14、货架焊缝的强度指标满足如下条件:
①对缝焊接:抗拉≥235(N/mm2  ),抗压≥235(N/mm2  ),抗弯≥142(N/mm2  )
②角焊缝:抗拉≥167(N/mm2  ), 抗压≥167(N/mm2    ), 抗剪≥167(N/mm2  )
15、要求焊缝均匀,无裂纹、焊渣、焊豆、烧穿、气孔等缺陷,美观光滑。
16、金属表面经除锈磷化后采用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涂层厚度60-80um;喷塑固化温度180度;附着力强,耐磨、耐腐蚀。
17、细节要求:立柱孔与横梁上的卡扣合理插拆装便捷,可根据产品需要对高度上下随意调节。
18、加强焊接:立柱对焊加强焊接,自然牢固,承重力强。
     平方米
275
合同签定后15日内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说明: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 .本项目最高限价:233,750.00元;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本项目第00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报价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谈判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06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jgjbbzq@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 14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14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106号3幢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1月 14日0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106号3幢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汪经理、白先生
办公电话:024-67768888、010-81168526、024-28842180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金泽东路路西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813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丁先生
办公电话:024-2884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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