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三公局果岭项目电梯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1
公告正文

公开询价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雪莲山都市果岭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电梯
询价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雪莲山都市果岭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电梯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项目概况、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都市果岭二期项目:本项目涉及22栋洋房、底商及2栋小高层,已于原单位完成界面划分,其中19#楼(小高层)已施工至8层顶板,剩余1层,18#楼(小高层)施工至1层顶板。49#楼完成至一层顶板,50#楼完成至二层顶板,54#楼完成至三层顶板,60#楼完成至设备层,61#楼完成至四层顶板,62#楼完成至三层顶板,63#楼完成至二层顶板,64#楼完成至二层顶板,65#楼:一单元完成至四层顶板,二单元完成至三层顶板,66#楼-6#号楼桩基已完成地下室及地上均未施工,70#楼-71#楼防水筏板已浇筑,防水筏板以上结构未施工。72#楼桩基已完成地下室及地上均未施工,73#楼-7#号楼未施工,人防地下车库及非人防地下车库均施工至周围最近后浇带处停止。项目合同额3.55亿元。
2.2采购内容:电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价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1.2生产能力要求:提供物资满足项目所需,确保保质保量供应。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供应商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1.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投标人未处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1.5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本次询价电梯品牌为:日立、三凌、奥的斯、迅达或同等品牌档次的电梯。
3.2本次询价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4其他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及生产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供货及施工质量。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对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技术条款要逐条响应并作详细应答。如投标人处于新疆地域之外,投标人则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4.最高限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元/台)

Y49#-Y54#无机房电梯

1050*1.5客梯兼无障碍梯9/9/9


8

276864

Y60#-Y78#无机房电梯

1000*1.6客梯兼无障碍梯6/5/5


23

284704

G19#DT1有机房电梯

1050*1.5担架电梯兼消防无障碍梯兼客体10/10/10


1

257040

G19#DT2有机房电梯

1050*1.5担架电梯兼消防无障碍梯兼客体10/10/10


1

251664

G18#DT1有机房电梯

1050*1.5客梯兼消防无障碍梯12/12/12


1

265664

G18#DT2、DT3、DT4有机房电梯

1050*1.5客梯兼消防无障碍梯12/12/12


3

259952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10317328.00元(以上报价均为含税、含运杂费、含安装费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处理。
5.询价公告的获取
5.1招标人于2023年726日12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2023年726日12时至2023年0729日12(北京时间,下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
6. 投标报价的递交
6.1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报价表(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1日12:0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1日12:00时止。
6.2本次询价不分包件。
7.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8.询价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雪莲山都市果岭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
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10-81403476
公司联系人:柏女士联系电话:18872248372
电子邮箱:3056200434@qq.com、2445252811@qq.com
9.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发货前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80%。
3.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4.剩余 17%在办理完最终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扣留每期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办理完最终结算后6个月内无息返还,以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约定可支付40%的12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银行产品,贴息由乙方承担,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 %作为保修(质)金,按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最终结算6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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