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式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
发布时间:2023-08-11 14: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彰武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彰武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8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922-00107
项目名称: 彰武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2691.00元
最高限价:262691.00元
采购需求:彰武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勘查设计阶段合理化建议提出,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控制、造价控制、工程档案管理、检验检测结果监督、配合协调关系等监理行业标准、规范内容,工程的主要内容为削坡、平整、客土、植树、种草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合同履行地点:彰武县15个乡镇的48个图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或水工环类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开标,须将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会议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3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5、工期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完工,养护期2年。
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在年度整体预算中考虑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彰武县彰武镇建华路38号
联系方式:0418-6904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2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庆芳
电 话:024-2337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