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0040100512
预算金额29.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401005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大数据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伟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政府网站平台子网站年度运维续签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401005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政府网站平台子网站年度运维 软件运维服务 见原合同 1 295200
 合计金额小写: 295200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

1

技术支持

40000.00

1年

40000.00

2

日常检测

40000.00

1年

40000.00

3

安全服务

30000.00

1年

30000.00

4

指导子网站参与绩效评估

30000.00

1年

30000.00

5

运维管理

155200.00

1年

155200.00

合计

2952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4-02 —— 2020-11-09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方式:驻点运维服务

服务内容及期限

1、服务内容:由乙方为长沙市政府网站平台上的58个子网站提供年度运行维护。如果服务期内,子网站数量有增加的,则一并纳入运行维护,且不增加任何费用。

2、合同期限:一年(20191110日至2020119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85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85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85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5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暮云支行(湖南伟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0017125160801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服务项目

1.技术支持

1.1及时受理并解决各子网站反馈的网站技术故障问题。协助处理各子网站运行中的日常问题,如:图片、视频上传异常,不同视图之间的数据导入,视图点击无法保存,权限问题,附件无法读取问题,信息无法发布,信息不同步到门户网站等问题。

1.2 根据各子网站要求,对网站页面进行调整与修改,如各网站页面信息格式、html布局、css样式、jsp代码以及wcm置标语言等方面的修改与完善工作。

1.3 协助各子网站完善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制定新的录入标准及规范,优化政务公开与依申请公开。

1.4 及时处理各子网站领导信箱使用问题,如信件无法提交,信件编辑异常、信件无法回复以及验证码无法显示等情况的及时响应、处理。

1.5 定期对子网站的全文检索功能进行优化,及时处理子站检索异常问题,提供二次检索、同义词检索、反义词检索等智能检索。

1.6 依据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监测、考核的要求,负责对各子网站栏目进行优化调整。

1.7 负责对各子网站后台权限进行分配与建立,根据要求进行调整等。

1.8 定期对各子网站的链接信息、应用系统进行技术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主动发现并解决问题。

1.9指导未在政府网站平台上建立子网站的单位建站。

1.10 TRS WCM站点建设、域名分配、权限分配提供技术支持。

2日常检测

2.1 监测各子网站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情况,并督促其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

2.2 监测各子网站上传至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规范性、可访问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子网站进行整改,事后督促、跟踪其整改情况。

2.3 监测各子网站的内容保障情况,并督促其及时更新信息。

2.4 监测各子网站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规范性、可访问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子网站进行整改,事后督促、跟踪其整改情况。

2.5 每月通报各子网站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

2.6每月通报各子网站本网的内容保障情况。

2.7 按月、季度、年度通报各子网站运行情况。

3.安全服务

3.1 定期对各子网站进行安全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巡检内容包括:SQL注入、跨站请求伪造、跨站脚本、CGI漏洞、表单破解等安全漏洞监测以及网页挂马、网页篡改等各种安全事件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3.2 定期对各子网站进行数据备份。子网站备份分为实时备份和人工备份两类。实时备份是通过写脚本让数据库每天24小时自动备份;人工备份又分为本地备份与异地备份两种,本地备份是每周人工完全备份到同一台服务器上,异地备份是每半个月备份到另一机房不同服务器上。实时备份是增量备份(每天新增数据的备份),人工备份是完全备份。

3.3定期对各子网站进行安全巡检,完成对各子网站安全管理、漏洞修复等工作。

3.4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安全要求,对各子网站安全性进行评测并提供指导服务。

4. 指导子网站参与绩效评估

4.1 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要求,对各子网站与评估指标的契合度进行评测并提供指导服务。

4.2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及各单位职能职责,对各子网站功能进行评测并提供指导服务。

4.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规范各子网站名称、域名、徽标和宣传语;指导各子网站做好网站迁移、临时下线、网页归档、变更备案等工作。

5.运维管理

5.1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平台子网站运维管理制度,实行台账监管。

5.2采用运维管理工具辅助完成运维管理的各项工作,保障网站规范化运维管理。

5.3建立政府网站平台子网站运维应急预案,每季度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提交分析报告及建议。

5.4对于运维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5.5定期出具网站运维管理月度、季度及年度运维报告。

6.完成甲方安排的与子网站相关的其他任务。

服务要求

1.人员保障:乙方提供5人(至少1人从事网站美工、2人熟悉WCM平台操作)及以上的技术团队驻场服务,驻场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作息时间与政府部门作息时间保持同步,驻场团队由甲方提供办公场地。安排不少于5名专业工程师提供二线支持服务。二线服务团队为一线团队提供技术与人员支持,在必要时赶赴现场提供支持。

2.配合中文门户网站做好相关栏目的维护及日常监测。

3.须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受理服务,且一般故障,4小时内解决问题;重大故障,半小时内报告相关领导,并在48小时内解决,涉及第三方公司的须及时联系相关维护人员进行维修。

4.提供每周7×24小时的网上在线方式和每周5×8小时的电话方式的技术支持和问题诊断。

5.定期为各子网站管理员提供系统基础故障的排查和模板置标等培训,为信息采编人员提供网站信息采发的培训并提供全年培训方案和培训教案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项目有关的用户意见、操作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

5.3.2由甲方组织专家5-7名,依据本合同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服务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按专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组织一次专家评审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是符合规定的。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视乙方改正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乙方的服务承诺详见投标文件中服务保证承诺。

2、项目分包与转包

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工作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工作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2项目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经甲方同意的分包,乙方与分包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3、保密义务

乙方及乙方人员应对因本合同履行所获得的甲方及(或)有关方信息、资料、数据负有保密义务(不论是否定密,但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资料、数据除外),该等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解除。乙方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及(或)乙方人员违反保密义务,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保留追究乙方民事赔偿责任的权利及向有关主管单位提出申诉、控告并由有权机关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的权利。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正式保密承诺书。

7.违约责任

违约与赔偿责任

1故障处理违约

乙方不能按服务要求约定的时限处理完毕故障的,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包括但不限于被国务院办公厅及湖南省政府办公厅通报(包括网上公开发布的通报和内部公文系统收到的通报)、引发负面舆论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保密违约

及(或)其人员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如果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还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3其他条款违约

3.1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义务,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2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于10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署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1.1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1.1.1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服务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小写)295200元整(含税价)

1.1.2本合同总价款是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内容及项目验收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1.1.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1.2运维服务考核

本运维项目由甲方对乙方工作实行月度考核,并根据以下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运维服务费,具体规定如下:

1.2.1 服务考核计分表

序号

分类

权重

考核指标

指标定义及标准

计分办法

1

事件响应时间

20

重大事件响应

指发生大规模或整体性网站瘫痪、重要硬件设备损坏或被窃、数据丢失或网站遭恶意篡改破坏等,响应时间≤5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扣1分,每超过5分钟(含不足5分钟)扣1

较大事件响应

指区域性网站安全事件,具体包括:个别设备死机、个别网站服务器停止工作等, 可能造成网站系统的重要栏目无法正常运行,响应时间≤10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扣1分,每超过10分钟(含不足10分钟)扣1

一般事件响应

指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错别字、错误图片、链接错误、文不对题等错误,响应时间≤15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扣1分,每超过10分钟(含不足10分钟)扣1

2

事件恢复时间

20

重大事件恢复时间

240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扣1分,每超过60分钟(含不足60分钟)扣2

较大事件恢复时间

120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扣1分,每超过30分钟(含不足30分钟)扣1

一般事件恢复时间

30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扣1分,每超过10分钟(含不足10分钟)扣1

3

服务质量及保障

45

满意度

用户回访满意度≥95%

满意度每低于95%一个百分点扣2

投诉次数

要求达到零投诉

每发生一起投诉事件扣3

运维人员到位

运维人员在岗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随机检查每发生一人次,扣1

运维人员稳定性

是否频繁更换(病、事假及公休除外)

评价周期更换一人扣1

上级评价

由于方工作疏忽发生的故障,并受到甲方上级领导批评。

一次扣10

管理制度

方运维违反采购方的管理制度规范

一次扣3

操作规范

由于方违规操作导致故障发生或数据丢失

一次扣15

能力考核

考核方技术团队处置事件能力

考核一次不合格扣2

4

文档管理及其他

15

服务过程文档

检查方服务过程文档是否齐全,并按时提交,服务结束后2天内提交

文档检查一次不满足要求扣1

月度、年度总结报告

月度、年度总结报告在服务周期结束后1周内按时提交

交办事项

甲方交办合同约定服务范围相关事项不能按合理规定时限内完成

每次未如期完成扣2

5

服务加分

15

按要求提供服务范围之外的服务

考察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了服务范围之外的服务

每次加0.5

注:A、考核计分表前4项是扣分项,当服务不满足要求时进行扣分,扣至该项分数为零时止。

B、单个服务事件违反服务级别约定时,累计扣分至15分止;

C、考核计分表第5项是加分项,符合加分条件时进行加分,加至该分项分数计满为止。

1.2.2 服务费计算办法

甲方对乙方运维服务工作进行月度及季度评价,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以上评价结果将与季度运维服务费用的支付直接挂钩。允许5%的扣分,即季度平均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不扣减服务费。

甲方实际支付乙方季度服务费用 = 季度服务费用理论应付款项×(季度平均得分/100)

1.3项目验收

1.3.1 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项目有关的用户意见、操作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

1.3.2由甲方组织专家5-7名,依据本合同第二条服务内容、第三条服务项目、第四条服务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按专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组织一次专家评审验收。

1.4结算方法

1.4.1支付方式:甲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4.2付款方式:前面三个季度期满后每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8856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捌仟伍佰陆拾元整)(该款项为理论应付款项)。每季度服务到期通过考核验收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计算出实际支付季度服务费(实际应付款),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前提是该项目财政经费预算指标已下达,且乙方已经提供对应数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票据。最后一个季度项目完成且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无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2952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玖仟伍佰贰拾元整)(该款项为理论应付款项),服务到期通过考核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计算出实际应付款,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前提是该项目财政经费预算指标已下达,且乙方已经提供对应数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票据。

2、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经双方协商并形成书面一致文件,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终止

3.1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终止。如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之单位。但是,乙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乙方有义务于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2违约终止: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3.2.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服务的

3.2.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2.3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或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4、合同纠纷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由长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5、合同补充和修改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6、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

6.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

6.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

7、其他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市政府一办二楼东 地址: 湘邮科技园4楼
法定代理人: 陶路 法定代理人: 林雪
委托代理人: 匡灵喻 委托代理人: 蒋湘京
电话: 0731-88665518 电话: 0731-89873159
传真: 0731-88665252 传真: 0731-8987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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