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四川巴中销售分公司职工家属区物业移交改造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0267373-scxs-000115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四川销售巴中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1592854248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19/08/26
投标截止时间2019/09/10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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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四川巴中销售分公司职工家属区物业移交改造项目 | ||||||||||||||||||||||||||||||||||||
项目编号 | 2019-0267373-SCXS-0001159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1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四川巴中销售分公司职工家属区物业移交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机关名称)以油川销后勤(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四川巴中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承担50%,由集团公司先行垫付,集团公司承担30%,其余20%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巴中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核准油川销后勤(2019)1号批准建设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城、南江县城、平昌县城及巴州城区(5个职工生活区)。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施工图纸范围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包括居民住宅公共空间、公共建筑、道路及场地、安保设施、停车设施、绿化景观、雨污水排放、公共照明和标识等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建设规模及内容:平昌县新平街24号职工生活区排污管网改造、地坪硬化、楼道刷漆、屋顶处漏等; 通江县诺江镇观音阁街245号职工生活区地坪硬化、楼道刷漆等; 南江县光雾山大道红星街388号职工生活区道路改造、地坪硬化、楼道刷漆等; 巴州区红军路417号职工生活区生化处理池及排污管网改造、楼道及外墙刷漆等; 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84号职工家属生活区楼道贴砖、刷漆、屋顶处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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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3.4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5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3.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2016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因安全事故、工程质量问题而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终止合同的情况。 3.7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8-20 1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8-26 1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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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08月20日至 2019 年08月26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3栋-13楼-4号) 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6)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注:1、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报名时需携带与复印件一一对应的原件查验,留存相应的复印件(均需按照对应内容要求加盖相对应投标人公章的鲜章)。 2、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邮寄服务。 4.3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bid.energyahead.cnpc/wps/portal/bid、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10 14:00:00.0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09月10 日 14时 00 分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四川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3栋-13楼-4号),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由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逾期送达; (3)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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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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