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库车市园林绿化市场化运营中区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485.0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cs2023-wt082-02
预算金额2485.0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星建华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陶明江0997-77976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库车市园林绿化市场化运营中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3-WT082-02
项目名称:库车市园林绿化市场化运营中区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4850881.5
最高限价(元):24850881.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库车市园林绿化市场化运营中区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850881.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区养护范围(建设路--博斯坦路)(中区总面积 1359910㎡)该片区以博斯坦路(不含建设路和博斯坦路)以西,建设路以东为界。(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年,合同1年1签,待每年考核验收符合采购人要求,方可续签。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项目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5)其他说明: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7、报名需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地 址:库车市文化东路211号B座4楼
联系方式:0997-7311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建华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库车市金兹花园小区物业二楼
联系方式:0997-7797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明江
电 话:0997-7797692
附件信息:
库车市园林绿化运营项目【招标文件】.pdf
549.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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