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造林绿化空间划定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价公告
<\/div>
一、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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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自然资源局造林绿化空间划定项目(PTXECG2210090001)<\/span>
采购项目已具备<\/font>
竞价<\/span>
条件,现公开邀请泉州市国图勘测规划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国地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福建省地质遥感与地理信息服务中心<\/u>供应商<\/font>
参与竞价<\/span> 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span> https:\/\/www.ptszyc.com\/<\/span> )获取采购文件<\/span>,并于 2022年10月13日09点00分<\/span>(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span>
二、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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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pan>
PTXECG2210090001<\/span>
项目名称:<\/span>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造林绿化空间划定项目<\/span>
采购方式:
电子竞<\/span><\/u>
价<\/span>
<\/div>
预算金额:<\/span>
195,700.00<\/span>
(元)<\/span>
三、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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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span>
为科学确定造林绿化空间,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98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工作方案〉》(闽自然资发〔2022〕34 号)和《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田市林业局关于做好造林绿化空间划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开展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市级层面相关工作。<\/span>
服务范围:<\/span>
在莆田市域内开展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市级层面相关工作。<\/span>
服务期限:<\/span>
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若因政策文件要求,可相应顺延。<\/span>
服务标准及要求:<\/span>
符合《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98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工作方案〉》(闽自然资发〔2022〕3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span>
服务基本内容:<\/span>
1)完善省里下发的造林绿化空间图斑,图斑量约27964个,图斑面积约为35.5万亩。2)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在初步评估的基础上提出2020年、2025年、2030年、2035年林地保有量等初步目标。3)对各县(区、管委会)造林绿化成果适宜性评评估的合理性、规范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形成最终数据库、成果报告等(莆田市市级汇总审核)。<\/span>
合同签定及付款方式:<\/span>
1、项目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2、提交符合要求的项目初步成果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3、提交正式成果(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span>
详见附件:<\/span>
10.9莆田市自然资源局造林绿化空间划定项目竞价文件.doc<\/a>
10.9莆田市自然资源局造林绿化空间划定项目竞价文件.doc<\/a>
、<\/span>
[已签章]10.9莆田市自然资源局造林绿化空间划定项目竞价文件.pdf<\/a>
[已签章]10.9莆田市自然资源局造林绿化空间划定项目竞价文件.pdf<\/a>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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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span>
1、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合法开展业务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2、供应商应提供有权机关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证书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4、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5、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其他详见竞价采购文件要求)。<\/span>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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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span>)<\/span>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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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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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人
不接受<\/span>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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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办法:
最低价法<\/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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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证金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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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金形式:<\/span>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
(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span>b.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span> 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3、保证金退还时间:<\/span> 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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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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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13日09点00分<\/span>(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span>
https:\/\/www.ptszyc.com\/<\/span>
)<\/span>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div>
九、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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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3日09点00分<\/span>(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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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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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span>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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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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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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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span>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span>
地址:<\/span>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市政府南广场C幢 <\/span>
联系人:<\/span>
陈薇薇<\/span>
联系电话:<\/span>
15260337052<\/span>
2、电子交易平台
<\/div> 发布媒介:<\/span>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span> 平台网址:<\/span> https:\/\/www.ptszyc.com\/<\/span> 咨询电话:<\/span> 400-1516-878<\/span> <\/div><\/body><\/html>
<\/div> 发布媒介:<\/span>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span> 平台网址:<\/span> https:\/\/www.ptszyc.com\/<\/span> 咨询电话:<\/span> 400-1516-878<\/span> <\/div><\/bod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