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省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奥林巴斯超声小探头等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2020049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山东省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奥林巴斯超声小探头等项目中标公告

所属项目:

公告时间:2021年01月07日 星期四

公示日期:2021年01月07日-2021年01月08日12:00

项目编号:W20200492

项目名称:遥测中央监护仪

中标公司:东营市杰迈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2020092LS

项目名称:奥林巴斯超声小探头

中标公司:山东海亨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我院采购为企业自采,采取得是竞争性谈判或者磋商方式。如果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对公示供应商资格、能力、业绩、廉洁自律等影响设备使用、维护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提交投诉书书面反映。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调查的。

(七)投诉质疑我院采购方式的。

对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影响设备使用、维护的问题,将派专人调查取证,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恶意投诉质疑的将对相关供应商及法人相关企业禁入。

举报机构及地点:

中心医院监察审计部  电话:8779268 8615地点:卫校办公楼

中心医院采购部 电话:8779702 8935地点:职工食堂五楼

中标公司应于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采购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手续咨询0546-8779729 姚工。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公司,我院有权终止与其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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