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州市埇桥区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车辆保险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yqqt202303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部长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工13696555024
公告正文
宿州市埇桥区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车辆保险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QT2023037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磬云路与胜利路交叉御河园小区 5号楼109/206401-406室
中标(成交)费率:50.00 %(约 200000.00元)
供应商名称: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南外环路北侧华康医药办公楼
一、二层  
中标(成交)费率:50.00 %(约 20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保险招标车辆是宿州市埇桥区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所属车辆,车辆约 83 台。保险公司家数:本次采购拟确定 两 家保险公司作为保险承办单位。
服务要求: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国家相关政策,按机动车辆保险有关条款规定做好各项工作。2、应保证被保险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投保程序、许可范围及必需手续完成机动车辆保险工作。3、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上门服务方式尽快响应被保险人的投保、索赔要求。4、设立车辆保险服务热线电话,提供预约、咨询、救助、投诉等全方位便捷服务。确定出险报案业务员,设有 24 小时全天候报案服务电话,专人受理索赔报案。5、根据被保险人的通知,及时与被保险人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单或上门理赔。如本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限未到期,则被保险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6、在接到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后,宿州市区范围内应于 1 小时内到达现场;其它地区或外省市应及时直接派人前去或委托本系统保险机构查看;并派专人协助被保险人全程办理相关索赔手续。7、限时赔付:接到报案,一方面处置查勘,另一方面及时向客户提出理赔所需的各项单证、资料。理赔单证齐全后,5000 元以内的赔案 1 个工作日结案;5000 元-1万元以下的赔案 2 个工作日结案;1 万元-5 万元之间的赔案 5 个工作日内结案;5万元以上的赔案 7 个工作日内结案。8、理赔:出险后的理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经公安局交通事故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比例执行。9、退保服务:如遇投保范围内的客户要求退保,保险公司也应及时上门服务,其退保保费应以天为单位计算退回保费。10、出险赔付款:按正厂配件计算,车辆前后盖损坏变形面积超过 30%,外壳损坏变形面积超过 50%时,应予更换计算赔付额。11、在理赔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尽力与被保险人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充分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12、保险车辆发生事故时,如需要,承办保险公司应提供相关法律援助服务。13、对被保险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征求被保险人意见,及时改进服务。14、定期为被保险人免费举办关于出险理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及其他活动,与被保险人共同开展防灾防损安全教育活动。15、被保险车辆在宿州市范围内出险后,协助被保险人做好受损车辆的施救工作,为事故车辆免费提供拖车服务。16、及时处理解决在承保、理赔过程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其它问题。17、被保险车辆享受保险人提供的百公里内 7×24 小时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 1+1 模式,合同首签期限 1 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服务期最多三年)。
服务标准:按照投标文件售后方案进行售后,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鸿(组长)、王居凌 、高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26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 A1 办公楼 1111 室,联系方式:1369655502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城乡建设配套服务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埇桥红色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磬云市场 1 栋 101 室
联系方式:李部长 17755722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 A1 办公楼 1111 室   
联系方式:马工 13696555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1369655502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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