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孙旗屯安置社区散热器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7.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8/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ldzb【2018】110504002
预算金额68万元
招标联系人庞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靳保芳0379-6991181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孙旗屯安置社区散热器 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孙旗屯安置社区散热器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孙旗屯安置社区散热器采购项目。

二、代理机构项目编号:HN-LDZB【2018】110504002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企业自筹,约68万元

四、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4.1、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孙旗屯安置社区热力系统工程结束。

4.2、交货期:配合本工程施工进度进行供货。签订订单合同之日起20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4.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和质量标准。

4.4、质保期:本工程整体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或两个采暖期,以先到为准。

4.5磋商内容简要说明:孙旗屯安置社区所需散热器、卫浴型散热器采购。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

号规格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全称)

数量(组)

总片数(片)

1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600*8

洛阳

洛阳市秦岭暖气片有限公司

128

1024

2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600*9

152

1368

3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600*10

138

1380

4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600*11

82

902

5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600*12

40

480

6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600*13

26

338

7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600*14

58

812

8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600*15

96

1440

9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600*16

76

1216

10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600*17

36

612

11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600*18

48

864

12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600*19

12

228

13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600*20

12

240

14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1600*7

洛阳

24

168

15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1600*8

10

80

16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1600*9

58

522

17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1600*10

80

800

18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1600*11

32

352

19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1600*12

52

624

20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1600*13

12

156

21

钢制双搭25/50散热器

1600*14

12

168

22

钢制背篓型卫浴

400*600

洛阳

280

280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6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

七、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11月28日上午9:30分整(北京时间)、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评委委员会成员:徐立梅、赵红玲、孔俊杰

九、成交人信息:

人:洛阳市秦岭暖气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677008元

成交人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开发区孙旗屯东马沟工业园10号

十、本次成交代理服务费依据《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固定费用)支付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8000元,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十一、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二、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称: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

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开发区芳泽路1号

联系人:庞女士

联系电话:0379-6436835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路36号芳林大厦1312

联系人及工号:靳保芳(GX 40-003)

电话:0379-69911811,18638828928

电子邮箱:13373771688@163.com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112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