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聚甲醛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ec-zyzb231185001f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国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先生0391-351887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HNEC-ZYZB231185001F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聚甲醛产品公路运输服务已获批准,招标人为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聚甲醛预计年产量6万吨,由开封龙宇负责销售运输。由于聚甲醛产品终端客户小而散,目前主要通过公路运输配送。承运单位负责将鹤壁龙宇聚甲醛产品配送至全国各销售片区配送目的地,配送量60000吨/年左右。配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浙江、上海、江苏、广东、福建、安徽、山东、河南、河北、天津、四川、宁夏、江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山西和陕西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普通货物产品运输业绩不少于5项(需提供合同,同时提供至少一份与本合同有关的发票清晰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承载能力在25吨及以上的自有车辆不少于30辆(需提供购车发票及车辆行驶证),且可调动车辆不得少于100辆(需提供相关证明,例如合作协议等);

5.投标人所有承运车辆配置车辆定位系统(需提供定位系统安装合同、协议或其他能够证明承运车辆配置定位系统的资料);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7.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31日08时00分到2024年02月09日18时00分。

2.获取方式:登录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bid.zyepp.com)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人民币),按标包计价出售,售后不退。

4.投标单位购买标书的流程:

登录网页版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登录→公告信息→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报名和购标。具体操作方法参照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教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注:首次参与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参考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选择远程审核注册或现场审核注册。注册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及信息,经河南国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标活动。

有关联系事项:中原云商客服热线:400-620-2211(有关电子投标的投标人注册、CA办理事项的咨询)。中原云商技术联系电话:0371-85511621/0371-85511627。技术支持QQ群:461632622,现场审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西北角河南能源国贸大厦21层。具体操作方法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获取,网址:http://bid.zyepp.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

2.递交方式:通过中原云商( http://bid.zyepp.com )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照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教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成功递交所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七、其他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2.发布公告的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云商发布。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5.投标保证金: 100000 元人民币,交纳至该项目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生成的子账号中。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付款用途请注明“**项目保证金”,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

6.如果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一次以上(包含本项目采购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请注意以下规则:

1)投标单位只需要支付一次标书费。

2)投标保证金每次都要交(项目每一轮结束后,除投标单位有违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条款的行为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外,每一轮结束后,由系统退还投标单位在本轮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另外需要注意,每一轮汇款投标保证金的收款账户是系统自动生成的,各不相同。

7.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关于招标文件费和服务费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1)投标人通过发票业务自助办理功能,自助开具电子发票或在线申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详见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教程(链接:http://bid.zyepp.com/ptsc/list.html)。

2)投标人交费后请将开具发票的信息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zyzb_111@126.com和zyjzzbc1@163.com。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0371-2227785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开封市

联系人:吕先生

  话:0371-222778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焦作招标处

  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239号焦煤综合楼

联系人:冯先生

  话:0391-3518870

电子邮件:zyjzzbc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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