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泰小区、宝盛里小区停车及监控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tazb20230801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兴华物业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杜克彪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北同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春莲1891019814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7
公告正文
永泰小区、宝盛里小区停车及监控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TAZB202308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一、招标条件
本永泰小区、宝盛里小区停车及监控系统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兴华物业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00 万元,建设地点海淀区东升镇永泰小区,宝盛里小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泰小区、宝盛里小区停车及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泰小区、宝盛里小区停车及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本
专业承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承包工程中参加资格审
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8日10时00分到2023年08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在北京市东城区新怡商务楼A座808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
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
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
的无需提供);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提供进
京备案证明材料及外地注册建造师提供进京备案证明材料(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官方网站下载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授权事项为领取
招标文件,授权日期等相关事宜)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近三个月社保缴
费证明;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在
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问题的承诺书;9、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资料;
注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范围内。以上证件如处于
年检、补证、换发中(单位名称变更),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
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2凡领取招标文件者,请于2023年 8月 18 日至
2023年8月22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京市东城区新怡商
务楼A座808室(详细地址)领取招标图纸。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东滨河路4号(东楼小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东滨河路4号(东楼小会议室)
七、其他
永泰小区、宝盛里小区停车及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永泰小区、宝盛里小区停车及监控系统改造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
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北京兴华物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专业承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 300 (万元)
2.2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海淀区东升镇永泰小区,宝盛里小区
2.3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自开工之日起,60 日历天
2.4 本专业承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承包人负责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气工程(含强电、弱电
系统)等工程的施工,包括原设施的拆除,新建设备设施的安装和调试,监控室改造等,负
责建筑垃圾的清运,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承包工程中参加资格审
查。
3.3 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问题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3 年8月18日至2023
年8月22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京市东城区新怡商务楼A
座808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提供进京备案证明材料及外地注册建造师提供进京备案证明材料(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需注明项目名称、授权事项为领取招标文件,授权日期等相关事宜)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
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问题的承诺书;
9、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资料;
注: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以上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单位名称变更),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
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凡领取招标文件者,请于2023年8月18 日至2023年8月22日,每日上午10时至
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京市东城区新怡商务楼A座808室(详细地址)领取招标
图纸。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9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
市海淀区清河东滨河路4号(东楼小会议室)(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已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
招标编号:ZBTAZB202308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兴华物业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小区1层2层
联系人:杜克彪
电 话: 010-629027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北同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新怡商务楼A座808室
联系人: 李春莲
电 话: 18910198143
电子邮件: 381764944@qq.com
招桅人或其湘娠代鹿胸主褒妓人(蛆目戴/浪痊者莲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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