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水管线养护、巡视、抢修、专项等劳务服务项目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3/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水管线养护、巡视、抢修、专项等劳务服务项目
二、服务范围: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所辖的原水管线以及宝坻石化地下水供水管线的养护、巡视、抢修、专项等劳务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四、项目预算:低于40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前;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天津阳光采购平台”获取;
3、文件售价:300元整。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
2、通过“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提交
3、投标文件要求:带有公章和签字原件的PDF格式电子扫描文件(技术商务标和价格标)。说明:投标文件须将价格标和技术商务标分别编制并上传到指定位置,技术商务标中如出现价格将做废标处理。上传的文件命名:价格标(或技术商务标)+投标人名称。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3月15日
2、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先生
2、联系电话:022-23916896
十、评标与定标
1、评委首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评审,再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业绩信誉及实力、投标报价、技术与实施的实力、质量保证保修承诺、优惠措施进行综合评议。
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十一、合同的签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15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投标纪律与监督
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报价低于其个人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十三、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十四、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二、服务范围: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所辖的原水管线以及宝坻石化地下水供水管线的养护、巡视、抢修、专项等劳务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四、项目预算:低于40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前;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天津阳光采购平台”获取;
3、文件售价:300元整。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
2、通过“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提交
3、投标文件要求:带有公章和签字原件的PDF格式电子扫描文件(技术商务标和价格标)。说明:投标文件须将价格标和技术商务标分别编制并上传到指定位置,技术商务标中如出现价格将做废标处理。上传的文件命名:价格标(或技术商务标)+投标人名称。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3月15日
2、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先生
2、联系电话:022-23916896
十、评标与定标
1、评委首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评审,再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业绩信誉及实力、投标报价、技术与实施的实力、质量保证保修承诺、优惠措施进行综合评议。
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十一、合同的签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15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投标纪律与监督
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报价低于其个人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十三、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十四、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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