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4322.36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0831-89200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遴选公告
屏山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融资咨询服务遴选公告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轩建设”)拟公开遴选屏山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融资咨询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屏山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融资咨询服务。
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4322.36万元,建设内容为宜宾市屏山县新安镇、清屏彝族乡、锦屏镇、书楼镇、屏山镇、大乘镇、屏边彝族乡、龙华镇、中都镇、夏溪乡、新市镇等11个乡镇的17个增减挂钩项目区;建新区建设工程主要是安置点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给水雨污水工程、强弱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场地平整等公共设施建设。
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服务共计 1 包,即:屏山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融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组织编制项目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融资方案筹划及设计;(3)项目承贷主体合规性咨询;(4)项目合规性咨询;(5)项目经济技术评价;(6)项目还款方案策划;(7)政策性银行融资政策解读与指导;(8)项目涉及的财务指导、融资过程管理。(9)协助采购人完善项目申贷管理,协助采购人编制申贷文件。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总投资:54322.36万元。
6、最高限价:68.2万元。
注:参选人对以上服务价格报包干总价,包含专家费(如有)、差旅费(如有)等一切费用。
7、工作周期:30日历天(注:工作周期是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一笔融资贷款放款到位)。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融资咨询服务相关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中须对此作出书面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除特别说明外,遴选文件所指的加盖公章均为参选人公章)。
三、遴选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23年3月16日至 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遴选合同部1214号)。
2、报名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明(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截图为准)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公司鲜章,不接受邮递报名。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密封,(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或扉页至少用表明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参选公司全称,并由参选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胶装后正本和副本装入同一个文件袋中,参选单位应在参选文件的外密封袋上注明并注明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参选单位章(鲜章)。参选文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1、包括参选格式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方案等。
2、本项目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技术人员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等。
3、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10时00分。(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招标室(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标时,参选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必须是原件)。
六、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宜宾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遴选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 0831-8920089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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