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同心县下马关、预旺扬黄中型灌区计量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32.8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dpa(yc)-2023-039
预算金额332.84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天胜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飞159095880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同心县下马关、预旺扬黄中型灌区计量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ZDPA(YC)-2023-039)
项目所在地区:宁又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同心县下马关、预旺扬黄中型灌区计量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32.84万元,招标人为同心县水利
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地点:同心县下马关镇,预旺镇;项目概算:332.8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心县下马关、预旺扬黄中型灌区计量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同心县下马关、预旺扬黄中型灌区计量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
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建造师需同时提
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
纳明细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宁建(招)【2017】9 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
信彼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
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当月查询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各投标人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下载)。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牵头要求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求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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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套建筑工程
泵站内无电磁流量计安装条件,在泵站外新建电磁流量计共13座。
(三)系统供电工程
62座田间加压泵房电磁流量计电源采用太阳能供电系统供电,3座取水泵站电磁流量计电源
采用泵站内市电供电。
(四)通讯网络及消防工程
3座取水泵站及62座田间加压泵房电磁流量计均采用4G通讯,通过RTU采集数据,所有数
据直接上传至县水务局灌区流量监测管理系统。
由于本项目建设内容只针对泵房内计量设施进行更换,现物泵站消防设施满足规范要求,本
次不做更换。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2.5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
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
目经理须具有注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建造师需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证)及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
3.2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休,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
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当月查询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各投标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下载).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牵头要求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求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备案登记企业);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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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牵头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
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井获取招标文件
及实施方案。(地址:银川市正源南街与黄河路交叉口恒泰商务大厦13楼,联系人:杨飞
电话:1590958802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下午15:00,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
交时间一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下午15:00,投标截止时问同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一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同心县县城
联系人:苏天胜
电 话:15825338777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恒泰商务大厦13楼
联系人:杨飞
电 话:15909588025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同心县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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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同心县县城
联系人:苏天胜
电 话: 15825338777
电子邮件:110115757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银川市金凤区恒泰大厦13楼
杨飞
话: 15909588025
电子邮件: 78326627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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