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行2020年度委托代理取送款等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19/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gs-20191211
预算金额426.63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女士0452-246772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3836244921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行 2020年度委托代理取送款等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行的委托,现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行2020年度委托代理取送款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情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行2020年度委托代理取送款等服务

  (2)项目编号:BGS-20191211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26.63万元)

  (5)采购内容:守库、押运、解款、执勤、消防控制室执勤等。

  (4)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如服务条款均无变动服务期限可顺延一年。

  (5)公示期间: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19日

  二、单一来源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齐齐哈尔市地区范围内,取送款押运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18版)第四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鉴于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采购需求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拟定供应商

  名称:齐齐哈尔金安保安押运守护有限责任公司

  四、异议提交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行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金融街项目00单元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452-2467729

  代理机构: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2号

  邮编:161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36244921

  电子邮件:343338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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