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办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3-03-28 10: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科教办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教办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3]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产业发展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科教办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科教办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产业园;
2.1.2建设规模:对排查设计阶段中排查存在问题的小区、公共建筑等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对破损、渗漏和错接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挖除新建和修复,对破损的检查井进行修复或新建;恢复水泥和沥青路面,人行道等现状设施,以及其他项目相关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4150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科教办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阶段招标,改造主要涉及的小区有:幸福美地、新维中央美地、学林雅苑、金榜花园、学府名门、剑桥佳苑、九龙湖金泽苑、红旗佳园、明光花园、富源尚城 、翰林花园、金色阳光城、金色罗马、江淮印象、康乐佳苑郁金蓝湾、东方豪城、旺江壹品、李集新村、南苑新村等。以上范围仅作参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 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排水管网工程业绩,本项目排水管网工程是指雨污水管道新建或改造维修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年4月1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1月10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0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7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31.247:50088/TPBidder/memberLogin/;
4.3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上午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产业发展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枚皋路19号 地 址:淮安市国际商城A3楼6楼
联 系 人:高主任 联 系 人: 纪 工
电 话:0517-83186967 电 话:0517-85983788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