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22国道景宁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广告牌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2024-QSGS-322GDJN-WZ-016 |
招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采类型 | 货物-材料 |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5-24 14: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5-31 17:00:00 |
开标时间 | 2024-06-14 14:00:00 | 开标地点 |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22国道景宁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广告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22国道景宁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322国道景宁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所需广告牌
2.2 招标范围: 广告牌采购
2.3 标段划分:
共计1个标段
序号 | 物资设备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限价税率 | 含税限价单价(元) | 含税限价总价(元) | 备注 |
1 | 指示标志牌 | 0.8m*0.8m | 块 | 1224 | 13% | 125 | 153000 | 指令标志 |
2 | 警告标志牌 | 直径0.8m | 块 | 200 | 13% | 230 | 46000 | 警告标志 |
3 | 禁令标志牌 | 0.8m*0.8 | 块 | 150 | 13% | 185 | 27750 | 禁止标志 |
4 | 禁令标志牌 | 0.8m*0.8m | 块 | 1511 | 13% | 130 | 196430 | 禁止标志 |
5 | 警告标志牌 | 1.8m*100 | 块 | 954 | 13% | 180 | 171720 | 警告标志 |
6 | 其他标志警示桩 | 6m*lm | 个 | 126 | 13% | 1240 | 156240 | 警示牌 |
7 | 铭牌 2000×350mm、400×600mm | 2.4*1.2 | 块 | 1232 | 13% | 540 | 665280 | 八牌二图、六十条禁令 |
8 | 宣传栏 2400mm 1200mm 45mm | / | 本 | 3000 | 13% | 90 | 270000 | 安全生产手册宣传 |
9 | 其他标志 道口标注 | / | 条 | 1000 | 13% | 190 | 190000 | 条幅标语 |
10 | 安全宣讲台 4×3.5m | / | 个 | 25 | 13% | 13500 | 337500 | 安全宣讲台 |
11 | 辅助标志牌 | 2.4*1.2 | 块 | 864 | 13% | 540 | 466560 | 安全大字 |
12 | 警告标志牌 | 0.8m*1.2 | 块 | 522 | 13% | 190 | 99180 | 警告标志 |
2.4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结束
2.5 交货地点: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茶山路一号
2.6 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若为生产商,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 合法/唯一 授权,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流动资产不小于流动负债(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 2021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40 万元的同类材料供货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发票(若为分批次供货,应至少提供两个时间批次的发票)为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1年 5 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 其他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投标人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至少缴至上一年12月)。
3.6 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有多个投标人对同一个品牌的材料进行投标,以通过资格评审且上传投标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较早的优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招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注: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220.194.141.75:10201/showStock/index)点击“投标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在注册和报名时根据服务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办理,无法找回密码的供应商按照通知公告-供应商如何找回用户名密码进行处理)。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2 本项目不设报名审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浙江华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账户:7331010182600213023
汇款说明:项目简称+标书费
注:本项目虽不设报名审核,但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标书费通过投标人账户缴纳至以上账户中,开标前招标代理将进行核实。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未缴纳标书费或标书费的汇款说明未按要求填写导致无法辨识,开标时招标代理将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还应将标书费缴纳凭证电子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开标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通过《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使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投标书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 杭州上城区延安路 9 号,劳动路 6-2 号 4008 室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sxtba.com)、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https://ygcg.jinshenjy.com)、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sxjkzcpt.com.cn:88/pub/index_pages.html)、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220.194.141.75:10201/showStock/index)上发布。
7.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3 开标后,投标人可通过手机APP进行后续操作,安装及操作指南请登录http://220.194.141.75:10201/showStock/index在通知公告中查看(目前仅支持安卓系统)。
八、监督部门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1-87162579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22 国道景宁段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茶山路一号
联 系 人:李瑞琪
电 话:1843520982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上城区延安路 9 号,劳动路 6-2 号 4008 室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71-87313105、13290297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