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黎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12批次1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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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昌黎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12批次1号建设用地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五峰山路以西、汇文街以北,调查面积为23610.34m2,地块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

(2)调查地块内潜在污染源为农用地种植过程中农药化肥污染、汇文大街修路时期车辆停放,重点关注污染物种类为:有机农药(乐果、七氯、阿特拉津等)、重金属(镉、砷、铅、铜等)、石油烃(C10-C40)。

调查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为中国石化五峰山路加油站、沿街商铺1和沿街商铺2,重点关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铜、镍、锰)、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多环芳烃。

(3)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22组土壤样品、4组土壤平行样品、3组地下水样品、1组地下水平行样品送往实验室检测。土壤样品的检测指标包括pH、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14项有机农药(有机农药仅对表层土壤进行验证性检测)、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多环芳烃、锰。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35项常规指标(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镍、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16种多环芳烃、苯系物。

(4)土壤检测结果

送检土壤样品的pH值在7.86-8.32之间,7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锰)和石油烃(C10-C40)。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均未检出。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的检出值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等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推导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地下水检测结果

送检地下水样品中检出16项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项毒理学指标(硝酸盐氮、氟化物),共计18项常规指标。其余指标均低于检出限。地下水样品pH值为8.2-8.4。地下水样品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昌黎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12批次1号建设用地检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符合未来开发为居住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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