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委托加工劳务力资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ty20221218-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晓勇181203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团一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奚凯13871970030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31
公告正文
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委托加工劳务力资项目
竞价公告
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人)通过公开竞价出让方式确定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委托加工劳务力资项目的承包单位,现邀请合格竞价人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委托加工劳务力资项目
项目编号:HBTY20221218-12
项目地点:方高坪镇响水村原俊和矿业、湘荆矿业的废弃矿区内,占地面积 148亩,紧邻106国道,到罗霍洲码头的运输距离不到20公里。
项目概况: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目前尚不具备自行建厂及加工的能力,需公开竞价选择委托加工的承包商。该项目加工原料主要来源:一是汇集全县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产生的麻料土、毛石、鹅卵石等各种毛料;二是水库扩容清淤、河道清淤产生的毛砂、鹅卵石等各种毛料(不含水库采砂船开采的黄砂);三是县城投集团后期自主开发经营的建筑骨料矿山投产后产生的剥离表土和片石等各种毛料。承包商须具备自行投资不少于11000万元建厂的资金实力和相应技术和从业人员实力,且同意承诺服务期满后或者委托加工数量完成后,其投资建设的厂房和加工机械等全部设备设施整体无偿移交给县城投集团。
项目规模:该项目将建成集“破碎、粉尘收集、废水处理、物料储运、智能监控、环境检测”等于一体的数字化机制砂石绿色工厂”,设计建设2条砂石骨料生产线(含机制砂、碎石加工),配套建设一条海绵城市透水砖生产线。项目设计总投资为1.1亿元,其中砂石骨料生产线投资8000万元(分两期建成,每期生产规模为250万吨),透水砖生产线投资3000万元。该项目一期建成投产后可年产机制砂约200万吨、碎石约50万吨、透水砖约10万方、年利税约500万元;二期建成投产后年产机制砂400万吨、碎石100万吨、透水砖约30万方、年利税约1000万元。
建设模式:由县城投集团依法取得该项目用地手续后,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社会优势资本作为该项目的承包商,合作建成省级以上新型绿色建筑骨料加工项目,暨由中标承包商负责筹资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建设、采购、运营、维护、管理,并负责办理好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县城投集团负责加工原材料供应保障(投产后前2年年供应量不少于250万吨、第三年起年供应量不少于500万吨),合作年限为7年(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算),合作期满后,该项目的所有厂房、设备、设施等全部无偿移交给县城投集团。
对承包商经济性质要求:在本项目中标后一个月内,中标人须在团风县新注册登记设立1家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的公司用于经营管理本项目劳务力资费。
劳务力资费计量:每月根据中标综合单价和上月度加工销售的产品数量据实向中标人支付劳务力资。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建设工期为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29日。
二、竞价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19年、2020年、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下年度至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竞价人,应提供依法免缴的合法证明材料,须提供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四、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清晰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竞价人事前承诺(此承诺作为“合同协议书”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应当按照委托加工的要求,根据县城投集团提供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场地,投资不低于11000万元建成工厂(具体金额以专业机构审计决算的结论为准),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和辅助工作,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合作年限为7年(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算),合作期满后,该项目的所有厂房、设备、设施等全部无偿移交给县城投集团。
(2)在本项目中标后一个月内,中标人须在团风县新注册登记设立1家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的公司用于经营管理本项目劳务力资费。
(3)所建的工厂应当机械设备先进、厂房安全可靠、环境保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4)须具备相应从业人员和技术实力,严禁在未经县城投集团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选择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建安工程施工单位、分包商,所选定的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建安工程施工单位、分包商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城投集团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不限于);
①设计部分:选择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根据县城投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工艺、配套厂房、内部道路及设备布置图、内部电力、消防给排水系统、附属设施、安全生产设施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按县城投集团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设计质量标准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
②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部分:选择的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自行设计、生产制造本项目建筑砂石料加工生产线主要设备的能力。包含但不限于主机、辅机、输送带、除尘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电控系统(含DCS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系统等)、非标件(含生产线设备进出料斗、检修平台、护栏等)、自动装车系统等工艺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达到生产运行条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③生产线建设工程部分:选择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钢筋混凝土基础、装车区场地硬化、中控配电房、地磅房、变压器室、钢结构厂房、内部电力、消防给排水系统、场内照明、场内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以及安全生产设施等项目的施工,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示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施工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④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a.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和协调配合工作(含但不限于预定位、预测量、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b.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场地平整等临时设施工程;c.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d.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e.竣工资料归档;f.配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h.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i.工程保险的购买。
⑤运营期工作界限:运营期工作内容为从颚破进料口加工至成品料仓装车平台止,包括建筑砂石料加工的所有工作内容(含成品建筑砂石料装车),车辆由县城投集团提供。
⑥满足《混凝土机制砂质量标准》,即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粒径在4.75mm以内的岩石颗粒(不包括软质岩、风化岩的颗粒),出砂率不低于70%。
⑦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县城投集团及相关管理部门必要的监督检验。承包商须向县城投集团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县城投集团可以要求承包商承担返工、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⑧应当妥善保管县城投集团提供的材料以及相关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为:主要设备进场退35%,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完毕退35%,正式投产满30日退29%,剩余1%部分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从达产后下一年起分七期返还,每年的第二季度开始14天内一次性返还上一年度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三、报价规则
1、县城投集团委托专业机构按生产成品量评估的劳务力资综合单价为32.65元/吨,此价仅作为参考价。
2、本次采用密封递价式减价竞价(价格由高往低拍),设有保留价和最低限价(保留价和最低限价保密),竞买人的报价高于保留价或低于最低限价均为无效报价,竞价不成交。
3、有效报价区间为:低于保留价(含保留价),高于最低限价(含最低限价);在有效报价区间内,按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4、竞价人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即可(如0.1元/吨)。
5、每位竞价人只有一次填写竞价报价的机会。在有效报价区间内,价低者得。如在有效报价区间内,产生两个或两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者,由公正机构宣布最低相同报价者进入下一轮再报价。再次报价不能高于(小于或等于)第一轮最低报价,否则无效。最终成交人确定后,县城投集团公布保留价和最低限价。
6、如所有竞价人的报价均在有效报价区间外,全部竞价人进入下一轮再报价,以此类推确定最终成交人。
7、若进行第二轮或多轮报价,竞价人代表须在竞价会议现场进行填写报价并密封递交至竞价评审小组,报价表须认真填写,特别是名称、价格、竞价人的签字或盖章不能写错,否则作废单处理,废单不作为竞价依据。
8、若出现仅有1家符合要求的竞价人且多轮报价均在有效报价区间外的情况,县城投集团可重新择日组织竞价。
9、若出现仅有1家符合要求的竞价人报价,且在有效报价区间内,县城投集团可直接确定其为最终成交人。
四、竞价保证金
本次竞价保证金为8000万元,竞价人须在竞价截止日前通过企业基本账户转至“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时请注明“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委托加工劳务力资项目”字样。
账户户名为: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帐号为:17635 1010 4001 6478
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团风支行
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查询结果为准,未按本公告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自负。
五、履约保证金
1、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竞价成交人8000万元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价成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书,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2、本项目公证处由出让单位委托现场公证,公证费由中标人另外支付,公证费由公证处向中标人开票。
六、竞价时间和竞价程序
1、申请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有关标的物详情请参阅竞价出让文件,竞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前到湖北团一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获取竞价出让文件。
2、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厅(2019);
(3)递交方式:竞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递交份数:竞价人应编制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提供申请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介质)。每份文件要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申请文件的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申请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单独密封。报价表除保留在申请文件中外,还应单独装在一小信封内,注明“报价表”字样,将小信封装入申请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4.1申请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写明:
4.1.1竞价项目名称;
4.1.2竞价项目编号;
4.1.3竞价人名称
(5)应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每一竞价单位只允许最多2人进入会场;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做好消毒和登记工作。
3、竞价程序:
(1)竞价人须在提交申请文件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文件,否则拒收;
(2)公布所有竞价人;
(3)资格审查办法:在竞价会议开始前30分钟,由县城投集团依法组建竞价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共3人),评审专家由“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竞价评审小组以本竞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依据,对竞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合格单位名单(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家数必须大于或等于1家,否则本次竞价失败,出让人择日重新组织竞价)。
(4)确定成交人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本项目进行一轮报价即为申请文件中的报价,具体方法详见本文件“三、报价规则”。
七、联系方式
出让单位名称: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勇
联系人电话:18120316789
代理公司:湖北团一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奚凯
联系电话:13871970030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2日
竞价公告
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人)通过公开竞价出让方式确定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委托加工劳务力资项目的承包单位,现邀请合格竞价人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委托加工劳务力资项目
项目编号:HBTY20221218-12
项目地点:方高坪镇响水村原俊和矿业、湘荆矿业的废弃矿区内,占地面积 148亩,紧邻106国道,到罗霍洲码头的运输距离不到20公里。
项目概况: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目前尚不具备自行建厂及加工的能力,需公开竞价选择委托加工的承包商。该项目加工原料主要来源:一是汇集全县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产生的麻料土、毛石、鹅卵石等各种毛料;二是水库扩容清淤、河道清淤产生的毛砂、鹅卵石等各种毛料(不含水库采砂船开采的黄砂);三是县城投集团后期自主开发经营的建筑骨料矿山投产后产生的剥离表土和片石等各种毛料。承包商须具备自行投资不少于11000万元建厂的资金实力和相应技术和从业人员实力,且同意承诺服务期满后或者委托加工数量完成后,其投资建设的厂房和加工机械等全部设备设施整体无偿移交给县城投集团。
项目规模:该项目将建成集“破碎、粉尘收集、废水处理、物料储运、智能监控、环境检测”等于一体的数字化机制砂石绿色工厂”,设计建设2条砂石骨料生产线(含机制砂、碎石加工),配套建设一条海绵城市透水砖生产线。项目设计总投资为1.1亿元,其中砂石骨料生产线投资8000万元(分两期建成,每期生产规模为250万吨),透水砖生产线投资3000万元。该项目一期建成投产后可年产机制砂约200万吨、碎石约50万吨、透水砖约10万方、年利税约500万元;二期建成投产后年产机制砂400万吨、碎石100万吨、透水砖约30万方、年利税约1000万元。
建设模式:由县城投集团依法取得该项目用地手续后,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社会优势资本作为该项目的承包商,合作建成省级以上新型绿色建筑骨料加工项目,暨由中标承包商负责筹资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建设、采购、运营、维护、管理,并负责办理好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县城投集团负责加工原材料供应保障(投产后前2年年供应量不少于250万吨、第三年起年供应量不少于500万吨),合作年限为7年(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算),合作期满后,该项目的所有厂房、设备、设施等全部无偿移交给县城投集团。
对承包商经济性质要求:在本项目中标后一个月内,中标人须在团风县新注册登记设立1家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的公司用于经营管理本项目劳务力资费。
劳务力资费计量:每月根据中标综合单价和上月度加工销售的产品数量据实向中标人支付劳务力资。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建设工期为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29日。
二、竞价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19年、2020年、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下年度至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竞价人,应提供依法免缴的合法证明材料,须提供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四、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清晰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竞价人事前承诺(此承诺作为“合同协议书”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应当按照委托加工的要求,根据县城投集团提供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场地,投资不低于11000万元建成工厂(具体金额以专业机构审计决算的结论为准),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和辅助工作,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合作年限为7年(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算),合作期满后,该项目的所有厂房、设备、设施等全部无偿移交给县城投集团。
(2)在本项目中标后一个月内,中标人须在团风县新注册登记设立1家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的公司用于经营管理本项目劳务力资费。
(3)所建的工厂应当机械设备先进、厂房安全可靠、环境保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4)须具备相应从业人员和技术实力,严禁在未经县城投集团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选择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建安工程施工单位、分包商,所选定的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建安工程施工单位、分包商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城投集团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不限于);
①设计部分:选择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根据县城投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工艺、配套厂房、内部道路及设备布置图、内部电力、消防给排水系统、附属设施、安全生产设施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按县城投集团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设计质量标准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
②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部分:选择的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自行设计、生产制造本项目建筑砂石料加工生产线主要设备的能力。包含但不限于主机、辅机、输送带、除尘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电控系统(含DCS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系统等)、非标件(含生产线设备进出料斗、检修平台、护栏等)、自动装车系统等工艺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达到生产运行条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③生产线建设工程部分:选择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钢筋混凝土基础、装车区场地硬化、中控配电房、地磅房、变压器室、钢结构厂房、内部电力、消防给排水系统、场内照明、场内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以及安全生产设施等项目的施工,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示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施工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④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a.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和协调配合工作(含但不限于预定位、预测量、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b.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场地平整等临时设施工程;c.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d.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e.竣工资料归档;f.配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h.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i.工程保险的购买。
⑤运营期工作界限:运营期工作内容为从颚破进料口加工至成品料仓装车平台止,包括建筑砂石料加工的所有工作内容(含成品建筑砂石料装车),车辆由县城投集团提供。
⑥满足《混凝土机制砂质量标准》,即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粒径在4.75mm以内的岩石颗粒(不包括软质岩、风化岩的颗粒),出砂率不低于70%。
⑦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县城投集团及相关管理部门必要的监督检验。承包商须向县城投集团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县城投集团可以要求承包商承担返工、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⑧应当妥善保管县城投集团提供的材料以及相关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为:主要设备进场退35%,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完毕退35%,正式投产满30日退29%,剩余1%部分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从达产后下一年起分七期返还,每年的第二季度开始14天内一次性返还上一年度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三、报价规则
1、县城投集团委托专业机构按生产成品量评估的劳务力资综合单价为32.65元/吨,此价仅作为参考价。
2、本次采用密封递价式减价竞价(价格由高往低拍),设有保留价和最低限价(保留价和最低限价保密),竞买人的报价高于保留价或低于最低限价均为无效报价,竞价不成交。
3、有效报价区间为:低于保留价(含保留价),高于最低限价(含最低限价);在有效报价区间内,按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4、竞价人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即可(如0.1元/吨)。
5、每位竞价人只有一次填写竞价报价的机会。在有效报价区间内,价低者得。如在有效报价区间内,产生两个或两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者,由公正机构宣布最低相同报价者进入下一轮再报价。再次报价不能高于(小于或等于)第一轮最低报价,否则无效。最终成交人确定后,县城投集团公布保留价和最低限价。
6、如所有竞价人的报价均在有效报价区间外,全部竞价人进入下一轮再报价,以此类推确定最终成交人。
7、若进行第二轮或多轮报价,竞价人代表须在竞价会议现场进行填写报价并密封递交至竞价评审小组,报价表须认真填写,特别是名称、价格、竞价人的签字或盖章不能写错,否则作废单处理,废单不作为竞价依据。
8、若出现仅有1家符合要求的竞价人且多轮报价均在有效报价区间外的情况,县城投集团可重新择日组织竞价。
9、若出现仅有1家符合要求的竞价人报价,且在有效报价区间内,县城投集团可直接确定其为最终成交人。
四、竞价保证金
本次竞价保证金为8000万元,竞价人须在竞价截止日前通过企业基本账户转至“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时请注明“团风县新型建材环保利用委托加工劳务力资项目”字样。
账户户名为: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帐号为:17635 1010 4001 6478
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团风支行
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查询结果为准,未按本公告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自负。
五、履约保证金
1、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竞价成交人8000万元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价成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书,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2、本项目公证处由出让单位委托现场公证,公证费由中标人另外支付,公证费由公证处向中标人开票。
六、竞价时间和竞价程序
1、申请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有关标的物详情请参阅竞价出让文件,竞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前到湖北团一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获取竞价出让文件。
2、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厅(2019);
(3)递交方式:竞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递交份数:竞价人应编制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提供申请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介质)。每份文件要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申请文件的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申请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单独密封。报价表除保留在申请文件中外,还应单独装在一小信封内,注明“报价表”字样,将小信封装入申请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4.1申请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写明:
4.1.1竞价项目名称;
4.1.2竞价项目编号;
4.1.3竞价人名称
(5)应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每一竞价单位只允许最多2人进入会场;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做好消毒和登记工作。
3、竞价程序:
(1)竞价人须在提交申请文件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文件,否则拒收;
(2)公布所有竞价人;
(3)资格审查办法:在竞价会议开始前30分钟,由县城投集团依法组建竞价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共3人),评审专家由“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竞价评审小组以本竞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依据,对竞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合格单位名单(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家数必须大于或等于1家,否则本次竞价失败,出让人择日重新组织竞价)。
(4)确定成交人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本项目进行一轮报价即为申请文件中的报价,具体方法详见本文件“三、报价规则”。
七、联系方式
出让单位名称: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勇
联系人电话:18120316789
代理公司:湖北团一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奚凯
联系电话:13871970030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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