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号:CQS24C01278 采购执行编号:1708-BD2400461499AF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二、项目名称:辐照仪处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25号2栋3层6号
中标(成交)金额: 8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辐照仪处置服务 | 辐照仪处置服务。 | 1、编制退役方案,将血液辐照仪(含2枚II类放射源)进行回收处置。2、退役前、退役后、运输车辆的现场监测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及报批相关手续。3、协助采购人办理废旧放射源退役运输、备案等手续。 | 退役处置服务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利昌 陶波 贺国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单一来源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5000.0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 | 排序 |
---|---|---|
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 | 880000 | 1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三)服务标准: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依法实施退役的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在实施退役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审查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实施退役。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废旧放射源收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使用(含收贮)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收贮废旧放射源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持有放射源的单位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的,应当在该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血液中心
采购经办人:胡建
采购人电话:6353203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2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仇思远 毛艺洁
代理机构电话:023-67078013 67706795 6761611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思远 毛艺洁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078013 67706795 6761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