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绿谷云溪(三期产业)建安工程 | |||||||||||||||||
招标公告 | |||||||||||||||||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483001001 | |||||||||||||||||
一.招标条件 浦江·绿谷云溪(三期产业)建安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号2016-330726-72-03-027269-000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浦江绿谷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浦江绿谷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浦江·绿谷云溪(三期产业)建安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三期产业用地面积为31408.48㎡,总建筑面积69346.1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8151.69㎡,地下建筑面积为21194.46㎡。共23幢建筑:其中22幢地上3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3m;1幢地上15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49m;整体地下室一层。 建设地点:金华市浦江县浦义路888号,具体位置在刘铁村以南、烟塘村以西、新浦义公路以北、杨里水库东侧。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1#楼~23#楼,包括土石方、基坑支护(全深>8米)、土建、幕墙、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消防)、电梯设备供货与安装、泛光照明及公共部分二次装饰工程等施工,以及项目的总承包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以下部分不列入招标范围: 1、景观及室外市政配套工程(道路、室外管网(弱电、消防除外)等); 2、燃气、平面供水、供配电、有线电视、三网合一、标识标牌、交通设施、信包箱、垃圾桶、样板房精装修等配套工程。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人民币222638231元。 2.3施工总工期:7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或工程造价在129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时间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21年9月、10月、11月连续3个月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或浙江省或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1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建筑施工或建筑结构或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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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4日09时00分至2022年01月13日 17时00分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04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4.3 招标人将于2021年12月29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4.4 保证金信息 |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整。 |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 |||||||||||||||||
4.4.1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于2022年01月13日17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807003800012026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805756979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4.4.2 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的,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必须在2022年01月13日17时00分前出单。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4日09时30分; |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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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