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会东县金江文体中心光彩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会东县金江文体中心光彩专业分包工程。
1.2 建设地点:凉山州会东县新区大道。
1.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为会东县金江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光彩专业分包工程,建筑总面积约31267.23㎡。(若建设规模有出入,以最终总设计为准)
1.4 招标范围:
1.4.1 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的设计单位完成最终的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要满足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4.1.1文化中心、体育馆、游泳馆的相关配电箱、点光源、4G无线智能控制系统、电源、光源主控、分控、电线、线条灯、洗墙灯、防雨箱、灯带、调试相关费用等。
1.4.1.2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清洁卫生、检测及验收、(经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达到相关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通过相关第三方专业验收)竣工资料、灯具需提供近两年内国家级具有CMA及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工程所用设备及产品选型应满足CCC及国家相关的质量认证。并配合各过程验收及财评、认质认价、审计结算,配合设计院进行图纸优化及深化等。
1.4.1.3招标人仅提供水源,电源。(招标人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投标人负责调试用电、用水费用)。
1.4.1.4光彩灯具的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安装、系统调试、验收、维护保养、使用培训等。
1.4.1.5光彩工程中相关配管、配线、电缆等采购及安装,且配合其他分包单位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1.4.1.6招标人仅提供三个馆总电源(至光彩配电箱进线位置),配电箱与配电箱之间的电缆、电线、桥架、线槽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1.7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通过规划备案后的效果图,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光彩工程图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钢结构各种位置进行布线、安装灯带的节点做法、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技术能力及从业经验提供优化方案。
1.4.1.8深化设计后光彩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满足防雨、防风、隔热等使用功能要求,能达到规范验收通过的效果图及视频展示的灯光效果,能通过竣工验收、规划验收。
1.4.1.9相关二次深化设计和其他配合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均综合考虑计入综合单价,不再单独列项计算。
1.4.2本工程承包方式为专业分包。
1.4.3 本次光彩工程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为框架和参考,并满足图纸及规范的要求,在约定的限额内进行设计调整和优化。招标人给定限额设计造价为600万元(含税,税率为9%,包含设计调整优化以及招标范围内的其他所有配合工作的费用),投标人需与招标人充分配合以限额600万元(含税)进行认质认价完成上报财评,积极协助招标人与设计、业主沟通,发挥各自的优势,互利共赢,原则上投标人的评审和结算价格不超过设计限额;若因招标人要求超600万元上限进行评审和审计结算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上报,若最终审计结算金额超过600万元,结算时按600万元足额部分加上超出部分的15%作为奖励金额进行计算;若审计金额未超过600万元,则按会东县审计部门审定金额进行计算。
1.4.4 为达到验收标准而采取的各种成品保护措施(包括投标人的成品保护及其他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等);工人及管理人员住宿;责任区域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由投标人组织车辆外运)、材料堆码、材料设备吊运、各类加工棚、办公区、生活区板房搭建设置;防雨、保温及冬雨季施工措施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费用包含在总价内不再另行计量支付。
1.4.5 投标人自行负责完成相关负责范围内工程过程及竣工资料的编制、审批、与报验工作。
1.4.6投标人负责协助对接财评审计、认质认价工作以及一切相关检测、办证、协调、提交竣工资料、竣工图、提交竣工报告、协助设计院进行图纸深化,配合投标人完成业主、监理对材料的审批工作以及提交竣工资料并负责相应部分节能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现场因素,一切以现场因素为理由的索赔及工期延长均不获批准。
1.5 计划工期:暂定120日历天(不含调试时间)(进场时间具体以招标人项目经理部书面通知为准,预埋工期随施工进度)。
1.6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四川省和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要求,并经过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工程的质量标准,以及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及相关工艺工序的要求和本工程图纸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另有要求时,以最利于招标人要求执行。验收标准相互抵触时,以最利于招标人标准验收。
1.7 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会东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要求和招标人相关要求。安全标准: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为0、因工死亡为0、重伤为0、轻伤率小于3‰、事故经济损失0万元、安全防护符合规范要求。
2. 招标方式
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并在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招标公告,网址为http://www.sccni.com/。
2.2工程最终结算方式:总价费率下浮。
2.2.1审计金额在600万元以下,采取(会东县审计部门审定金额-未施工部分)*(1-3.02%)*(1-投标下浮率)
2.2.2审计金额在600万元以上,采取(600万-未施工部分)*(1-3.02%)*(1-投标下浮率)+(审计金额-600万)*15%
注:如审计结果的费用中已扣除下浮3.02%的费用,结算中不再重复扣除,未施工部分采用审计后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扣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公开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资质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且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职务犯罪记录。2020年以来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出现过重大工程质量缺陷或安全事故。当前投标人未被主管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当前竞标人的财产、股权未处于查封、冻结状态【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近1年无被执行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即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的投标,应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参加。
3.4 具备相应施工经验,近三年(即2020年1月起至今)完成过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光彩专业分包施工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200万以上的项目。
3.5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竣工报告或结算书),投标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查验,收取复印件。
3.6 设计图纸的设计调整应由原设计单位同意后实施。
3.7 不得借用他人资质、资格进行投标。同时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时间节点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4日16:00时;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6:00时;
4.3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0:00时;
4.4 本次招标的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0:00时。
5. 缴费注意事项
5.1 电子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档。
5.2 投标人一旦决定参与投标,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标书费一次性缴纳至招标人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东县金江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会东支行
账号:22641 10104 0019789
5.3 请投标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由此无法购买标书、无法投标、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账户转款、现金缴存、他人代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人缴费后,由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电邮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东县金江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
邮 编:615200
联 系 人:邓女士(项目部) 成本管理部
电 话: 18728027991 028-86002310
电子邮件:2861689956@qq.com
2023年4月
1.1 工程名称:会东县金江文体中心光彩专业分包工程。
1.2 建设地点:凉山州会东县新区大道。
1.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为会东县金江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光彩专业分包工程,建筑总面积约31267.23㎡。(若建设规模有出入,以最终总设计为准)
1.4 招标范围:
1.4.1 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的设计单位完成最终的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要满足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4.1.1文化中心、体育馆、游泳馆的相关配电箱、点光源、4G无线智能控制系统、电源、光源主控、分控、电线、线条灯、洗墙灯、防雨箱、灯带、调试相关费用等。
1.4.1.2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清洁卫生、检测及验收、(经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达到相关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通过相关第三方专业验收)竣工资料、灯具需提供近两年内国家级具有CMA及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工程所用设备及产品选型应满足CCC及国家相关的质量认证。并配合各过程验收及财评、认质认价、审计结算,配合设计院进行图纸优化及深化等。
1.4.1.3招标人仅提供水源,电源。(招标人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投标人负责调试用电、用水费用)。
1.4.1.4光彩灯具的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安装、系统调试、验收、维护保养、使用培训等。
1.4.1.5光彩工程中相关配管、配线、电缆等采购及安装,且配合其他分包单位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1.4.1.6招标人仅提供三个馆总电源(至光彩配电箱进线位置),配电箱与配电箱之间的电缆、电线、桥架、线槽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1.7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通过规划备案后的效果图,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光彩工程图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钢结构各种位置进行布线、安装灯带的节点做法、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技术能力及从业经验提供优化方案。
1.4.1.8深化设计后光彩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满足防雨、防风、隔热等使用功能要求,能达到规范验收通过的效果图及视频展示的灯光效果,能通过竣工验收、规划验收。
1.4.1.9相关二次深化设计和其他配合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均综合考虑计入综合单价,不再单独列项计算。
1.4.2本工程承包方式为专业分包。
1.4.3 本次光彩工程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为框架和参考,并满足图纸及规范的要求,在约定的限额内进行设计调整和优化。招标人给定限额设计造价为600万元(含税,税率为9%,包含设计调整优化以及招标范围内的其他所有配合工作的费用),投标人需与招标人充分配合以限额600万元(含税)进行认质认价完成上报财评,积极协助招标人与设计、业主沟通,发挥各自的优势,互利共赢,原则上投标人的评审和结算价格不超过设计限额;若因招标人要求超600万元上限进行评审和审计结算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上报,若最终审计结算金额超过600万元,结算时按600万元足额部分加上超出部分的15%作为奖励金额进行计算;若审计金额未超过600万元,则按会东县审计部门审定金额进行计算。
1.4.4 为达到验收标准而采取的各种成品保护措施(包括投标人的成品保护及其他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等);工人及管理人员住宿;责任区域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由投标人组织车辆外运)、材料堆码、材料设备吊运、各类加工棚、办公区、生活区板房搭建设置;防雨、保温及冬雨季施工措施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费用包含在总价内不再另行计量支付。
1.4.5 投标人自行负责完成相关负责范围内工程过程及竣工资料的编制、审批、与报验工作。
1.4.6投标人负责协助对接财评审计、认质认价工作以及一切相关检测、办证、协调、提交竣工资料、竣工图、提交竣工报告、协助设计院进行图纸深化,配合投标人完成业主、监理对材料的审批工作以及提交竣工资料并负责相应部分节能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现场因素,一切以现场因素为理由的索赔及工期延长均不获批准。
1.5 计划工期:暂定120日历天(不含调试时间)(进场时间具体以招标人项目经理部书面通知为准,预埋工期随施工进度)。
1.6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四川省和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要求,并经过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工程的质量标准,以及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及相关工艺工序的要求和本工程图纸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另有要求时,以最利于招标人要求执行。验收标准相互抵触时,以最利于招标人标准验收。
1.7 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会东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要求和招标人相关要求。安全标准: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为0、因工死亡为0、重伤为0、轻伤率小于3‰、事故经济损失0万元、安全防护符合规范要求。
2. 招标方式
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并在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招标公告,网址为http://www.sccni.com/。
2.2工程最终结算方式:总价费率下浮。
2.2.1审计金额在600万元以下,采取(会东县审计部门审定金额-未施工部分)*(1-3.02%)*(1-投标下浮率)
2.2.2审计金额在600万元以上,采取(600万-未施工部分)*(1-3.02%)*(1-投标下浮率)+(审计金额-600万)*15%
注:如审计结果的费用中已扣除下浮3.02%的费用,结算中不再重复扣除,未施工部分采用审计后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扣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公开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资质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且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职务犯罪记录。2020年以来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出现过重大工程质量缺陷或安全事故。当前投标人未被主管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当前竞标人的财产、股权未处于查封、冻结状态【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近1年无被执行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即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的投标,应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参加。
3.4 具备相应施工经验,近三年(即2020年1月起至今)完成过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光彩专业分包施工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200万以上的项目。
3.5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竣工报告或结算书),投标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查验,收取复印件。
3.6 设计图纸的设计调整应由原设计单位同意后实施。
3.7 不得借用他人资质、资格进行投标。同时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时间节点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4日16:00时;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6:00时;
4.3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0:00时;
4.4 本次招标的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0:00时。
5. 缴费注意事项
5.1 电子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档。
5.2 投标人一旦决定参与投标,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标书费一次性缴纳至招标人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东县金江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会东支行
账号:22641 10104 0019789
5.3 请投标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由此无法购买标书、无法投标、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账户转款、现金缴存、他人代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人缴费后,由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电邮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东县金江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经理部
邮 编:615200
联 系 人:邓女士(项目部) 成本管理部
电 话: 18728027991 028-86002310
电子邮件:2861689956@qq.com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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