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FWHTHLJGCYC23030100Z20231466411
二、合同名称:警犬基地维修改造审计
三、项目编号:f7a8f0cf49a84ed89813fdbd370caaf9
四、项目名称:警犬基地维修改造审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地区公安局
联系方式:0457-3458108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丽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南直路181号盟科视界9栋1单元14层19室
联系方式:0451-823007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警犬基地维修改造审计 | 1(份) | 5240.40 | 5240.40 |
合同金额: 5240.4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贰佰肆拾元零肆角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警犬基地维修改造审计 | 1(份) | 5240.40 | 5240.40 |
合同金额: 5240.4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贰佰肆拾元零肆角
八、验收日期:2024年03月12日
九、验收组成员:姚泰威 肖冠宇 李明澳
十、验收意见:同意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2024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