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区局部路面维修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10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gj—2024145
预算金额10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025-84665981
招标代理机构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工1882852135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馆区局部路面维修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馆区局部路面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ZZGJ—20241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项目联系电话:188285213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工 025-846659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工 18828521350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17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拆除原有破损路面、拆除围墙、柱子、拆除彩钢板房屋、新做混凝土路面、新做沥青路面、墙面乳胶漆、制作安装井沟盖板、路肩修复、更换部分污水管、新做隔油池、垃圾外运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最高限价:10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2.工期:40日历天。
3.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满足路面工程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4.建设地点:南京市玄武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距比选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6.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6.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书以注册在本单位为准);
6.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线上或现场。
(3)方式:
3.1线上获取方式: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发送至3540397443@qq.com(邮件须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须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方为有效报名,审核通过后获取文件:
(1)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文件费缴纳付款凭证(需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以便代理工作人员查询,支付宝收款账户:13770712360)。
3.2现场获取方式:请供应商携带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17层获取纸质比选文件:
(1)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文件工本费:300/套,售不后退。
      8.集中考察或答疑
勘察现场或答疑: 本项目组织集中勘察现场或答疑,具体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9.开启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档需提供签章后的响应文件扫描件,应为PDF格式,以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未按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2)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因施工条件复杂,要求供应商必须踏勘现场后方可投标报价,并将现场不利因素考虑进投标报价中
1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电子件须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至响应文件中。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3.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投标人提供截止投标前两日内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投标人提供截止投标前两日内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6.供应商须充分考虑采购方办公停车需求,合理组织施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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