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罗岭乡讲理村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63.5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5-1
预算金额63.57万元
招标联系人肖先生0379-662316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379-65558808
中标公司新宇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3.57万元
中标联系人柏燕艳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5-1
2、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罗岭乡讲理村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1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洛宁政采磋商(2025)0001号-1 主要建设内容:设备基础、厂区道路、设备安装、厂区绿化等工程。 新宇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十三层1306-1310号 635,7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罗岭乡讲理村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0日历天 柏燕艳 桂245121228543
三、评审专家名单
曹晓晓,王建许,张予东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7,62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231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鼎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39号中和花园3幢3-2502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55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55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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