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城南片区南屏山大道及配套管网工程(路口段)道路边坡及基坑监测项目
补充通知03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招标人(招标代理)对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进行补充修改,具体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4项号第4.1条款“请于2024年06月05日00:00:00至2024年07月10日08:30前到………………”修改为“请于2024年06月05日00:00:00至2024年07月17日08:30前到………………”,该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7项号第7.1条款、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9项、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等内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4年07月10日 08:30”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4年07月17日 08:30”;原内容“2024年07月10日08:30”均修改为“2024年07月17日 08:30”。
(3)删除2024年06月25日发布的“补充通知02号”内容;
(4)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长汀县腾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钜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