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山区公共机构节能咨询服务项目的交易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NSZXCG-2024-00018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 :深圳市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山区公共机构节能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交易结果
更正内容 :
原交易结果公告中“一、交易结果”:
中标(成交)金额(元)由“960703.80”更正为:“852876”;
中标(成交)人由“深圳市紫衡技术有限公司”更正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原交易结果公告中“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款金额(元)由“14410.56”更正为:“12793.14”;
项目内容由“按《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深圳市紫衡技术有限公司收取,人民币14410.56元”更正为:“按《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收取,人民币12793.14元”。
更正日期 : 2025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到采购人来函,函中表示,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紫衡技术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本项目确定本项目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替补中标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