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亨斯迈环氧丙烷项目临时设施拆除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陵亨斯迈环氧丙烷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2】4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金陵亨斯迈环氧丙烷项目临时设施拆除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金陵亨斯迈环氧丙烷项目临时设施拆除工程 。
2.2建设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玉带片区中东部, 用地范围为Y10-1-1地块、Y10-1-2 地块和Y10-3-1地块西部 。
2.3建设规模:建设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生产设施,设计生产能力为24万吨环氧丙烷、74.2万吨甲基权丁基醚 。
2.4建设投资: 42.65亿元 。
2.5计划工期: 30 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一期:开工日期: 2017 年 8 月 14 日;交工日期: 2017 年 9 月 12 日;
二期:开工时间以项目经理部通知为准,开工后一个月内完工。
2.6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金陵亨斯迈环氧丙烷项目临时设施拆除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范围:临时堆场、临时仓库、临时办公室、食堂及道路拆除,包括建筑垃圾处理。其中二期范围:两幢办公室、一座食堂及9000?地坪。详见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2014 年以来有 至少1 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拆除或100万元以上土石方项目施工业绩,且该工程质量合格,未出现环境事故(须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见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7)没有被中国石化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8)2014年以来年无重大诉讼纠纷;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 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标后应具备中国石化安全监管局颁发的承包商安全培训合格证, 2014年以来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拆除或100万元以上土石方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须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有除金陵亨斯迈环氧丙烷项目外在建工程项目并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同时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中标后应具备中国石化安全监管局颁发的承包商安全培训合格证, 2014 年以来有拆除或土石方项目施工 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须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
(4)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2017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7 年 7 月 1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7 日(工作日,每天 9 时 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 16 时 00 分);
(2)购买地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1);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行号、帐号和联行号(附件2)。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万 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建议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2017 年 8 月 3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
6.2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3 日 9 时 30 分。
6.3递交地点:(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
(2)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文件: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 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6.4特别提醒:
(1)本项目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请潜在投标人首先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软件安装成功后,运行插件检测工具,确保系统环境、插件配置完整。
(3)加密电子文件,由投标人自行交易系统递交,通过模拟解密,测试加密文件解密的有效性。开标时需自行携带电脑,自备无线网络、企业 CA 参与投标,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请提前 20 分钟到达开标场所。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7 年 8 月 3 日 9 时 30 分。
7.2开标地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玉带片区东部 ;
邮编: 210047 ;
联系人: 杨关龙 ;
电话: 18761689892 ;
电子邮箱: yanggl.jlsh@sinopec.com 。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
邮编: 210033 ;
联系人: 童斌、刘显卓;
电话: 025-58978291、025-58978524、15051810738 ;
电子邮箱: tongb.jlsh@sinopec.com 。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1 日
附件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 |
金陵亨斯迈环氧丙烷项目临时设施拆除工程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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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B110000001300712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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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发售地点 |
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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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发售时间 |
自2017 年 7 月 1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7 日止 (工作日,每天 9 时 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 16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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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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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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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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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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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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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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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购买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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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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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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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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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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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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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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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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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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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开票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金陵亨斯迈环氧丙烷项目临时设施拆除工程
招标文件编号:STC-JL-2017-N089
纳税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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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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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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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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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联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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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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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预留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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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