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十四五水环境提升规划设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4CG2023FW970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320230076号)
二、项目名称:主城区十四五水环境提升规划设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创新城化章北街1号山西数据流量生态园4号楼4层4410-21房间
中标金额: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主城区十四五水环境提升规划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编制弋江区十四五水环境巩固提升总体方案,根据方案内容谋划分年度实施项目,编写相关项目可研和方案。 服务要求:对弋江区海绵城市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含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技术把关、海绵城市项目现场技术指导、考核验收服务、年度自评估报告等。 服务时间:34个月 服务标准:合格,按芜湖市海绵办要求完善规划设计。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志国、周志美、余平、钱立法、姚海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2%;金额:11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永济市伍姓湖入湖口水生态治理人工湿地二期工程设计;贵港市港南区农产品加工物流园项目初步设计。
4、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芜湖市长江南路83号
联系方式:0553-4832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8号
联系方式:13685536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勇
电话:1368553658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