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丰镇徐北中心河生态河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9.3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fz-2022016
预算金额9.3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齐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先生198256351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丰镇徐北中心河生态河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编号:YFZ-2022016

发包人名称

兴化市永丰镇人民政府

发包人地点

兴化市永丰镇

项目名称

永丰镇徐北中心河生态河建设工程

项目

地点

永丰镇

招标标段数

1

资格审查

方式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正式预算价(元)

发包价(元)

竞标保证金(元)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1

永丰镇徐北中心河生态河建设项目工程

93800.46

76916

1500

2022/10/30

2022/12/30

报名时间

20221014日至20221020

900-11:30 14:30-17:00 节假日除外,1020日截至1600)

报名地点

兴化市永丰镇财政局102

公告发布时间

20221014日至20221020

竞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竞标人资质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竞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其它要求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携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场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材料见预审文件。2.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报名截止日为准)。3.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报名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须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4.报名时,同一家单位或个人只能投一份预审资料和投标文件。

发包方信息

发包人

兴化市永丰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信息

江苏齐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方式

13852892699

联系方式

19825635111

资格预审文件

一、资格预审须知






发包人名称

兴化市永丰镇人民政府

发包人地点

兴化市永丰镇

项目名称

永丰镇徐北中心河生态河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永丰镇

发包方式

公开

发包标段数

1

标段内容

疏浚河道、河道刷坡、蟹塘圩提等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前提交以下资格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发包工程相适应)。

3、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有效的与公告相符的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同时提供《企业资质核验书》)(绿化、土石方工程不采用)。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土石方工程不采用)。

6、有效的与公告相符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绿化、土石方工程工程不采用)。

7、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 并在本单位注册(绿化、土石方工程不采用)。

8、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竞标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如属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人事证明)。特殊人员保险要求:①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可不需提供保险证明。②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其在投标单位退休的退休证;③因改革、改制等原因无法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但实际又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特殊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其社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情况证明及证明其现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的公函(或经社保部门见证的劳动合同)。

9、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投标承诺书。

11、项目负责人二代有效身份证;

12、响应文件(密封后在竞标会现场当面提交查验)

上述材料(除第9项外)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已经办理解除锁定备案事宜的;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且已解除锁定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本条所称在建工程: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未进行网上备案的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养护期以及绿化养护、管护工程无论合同期是否已满,不作为在建工程。

(三)报名截止后,发包人不再接受竞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

(四)发包人接受竞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后,同时发售发包文件(每份100元现金)。未购买发包文件的潜在竞标人,不得参加竞标会。

(五)报名结束后,发包人将组织集中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交资料按照本须知第一条规定有一项不符合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包人在网上(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竞标人不得参加竞标会,已购买的发包文件不予退还,已缴纳竞标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资格预审合格的竞标人应按本公告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发包人保证金专户足额缴纳竞标保证金。

二、确定潜在竞标人方式:

每标段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竞标申请人全部参加竞标。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采用五三二原则支付,工程竣工镇组织验收合格并审计决算后于2022年年底付审计价的50%2023年年底再付审计价的30%2024年年底按审计价结清。(含税、不计息)首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应出具审计决算全额正式税务发票。

四、竞标保证金:

(一)竞标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方式提交;

(二)资审合格竞标人须在202210229:30开标截止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向江苏齐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交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以实际到账为准、需备注工程名称、竞标保证金凭证需在开标前签到时,提交现场开标工作人员)。

户名:江苏齐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号:3212810261010002302078

(三)竞标人提交的银行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名称或负责人必须与竞标人的名称一致;任何以非竞标人或负责人的名义提交的竞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受。

(四)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加竞标会。

(五)竞标保证金统一退回(无息)

五、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方式提交。

(二)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从企业基本账户向兴化市永丰镇财政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7500元(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兴化市永丰镇财政局,开户行:兴化市农村商业银行永丰支行,账号:3212810501201000008849

(三)中标人提交的银行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中标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竞标人法人单位名称的名义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四)未按上述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发包方重新发布公告组织招标。

六、定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承包人办法。(固定价随机摇号以最大号确定承包人办法)。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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