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川县财政局关于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可研及实施方案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6.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延川县-2022-00003
预算金额76.8万元
招标公司延川县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嘉川恒旺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建刚1519111069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2/11
公告正文

延川县财政局关于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可研及实施方案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大禹街道北新街人才港后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2-11 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延川县-2022-00003

2、项目名称:延川县财政局关于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可研及实施方案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68,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延川县财政局关于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可研及实施方案的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768,000.00元, 项目概况: 关于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可研及实施方案的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2-14 00:00:00 至 2022-03-1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需具备工程咨信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2-02-09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大禹街道北新街人才港后巷3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原件(见附件)及响应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2)项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2、发放时间: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3、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02-11 15:00:00

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大禹街道北新街人才港后巷3楼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大禹街道北新街人才港后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川县财政局

地址:延川县财政局

联系人:延川县财政局经办

电话:0911-833150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刚

电 话:15191110696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川恒旺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大禹街道北新街人才港后巷3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介绍信.docx

陕西嘉川恒旺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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