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300]fjlw[gk]2018030
预算金额9800.00元
招标公司莆田学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吴风景13859989501
公告正文
莆田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音视频制作设备采购项目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学院

乙方厦门市圣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0]FJLW[GK]2018030莆田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音视频制作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教学专用仪器 投影机 2 国内 10950 21900 Epson CB-U42
1 1-2 教学专用仪器 专业电影级摄像机 10 国内 53850 538500 松下 AU-EVA1MC
1 1-3 教学专用仪器 镜头 10 国内 13850 138500 佳能 EF 16-35mm f/2.8L III USM
1 1-4 教学专用仪器 4k微单 20 国内 18750 375000 松下 DC-GH5SGK-K
1 1-5 教学专用仪器 镜头 2 国内 6500 13000 松下 H-HSA12035GK
1 1-6 教学专用仪器 镜头 2 国内 7950 15900 松下 H-HSA35100GK
1 1-7 教学专用仪器 镜头 2 国内 8840 17680 松下 H-E08018GK
1 1-8 教学专用仪器 4K录机 2 国内 28000 56000 ATOMOS SHOGUN INFERNO
1 1-9 教学专用仪器 摄像机套件 2 国内 5100 10200 TILTA ES-T86
1 1-10 教学专用仪器 相机稳定器 2 国内 4900 9800 TILTA G2X
1 1-11 教学专用仪器 脚架 10 国内 5100 51000 百诺 BV8
1 1-12 教学专用仪器 内存卡 20 国内 2400 48000 松下 PR-SDZA128
1 1-13 教学专用仪器 电影机电池 10 国内 1250 12500 视威 S-8D98
1 1-14 教学专用仪器 无线麦克风 5 国内 3180 15900 索尼 UWP-D11
1 1-15 教学专用仪器 收音设备 5 国内 7400 37000 罗德 NTG4/Boompole/Blimp
1 1-16 教学专用仪器 便携式多机位视音频切换录制直播工作站 1 国内 96000 96000 传奇雷鸣 VisStudio310M
1 1-17 教学专用仪器 镜头 20 国内 3840 76800 松下 H-FS14140GK
1 1-18 教学专用仪器 脚架 20 国内 2650 53000 烈龙 LTS3
1 1-19 教学专用仪器 转接环 5 国内 4500 22500 metabones EF-M43
1 1-20 教学专用仪器 视频教学展台 1 国内 2800 2800 思益 NSY-680
1 1-21 教学专用仪器 大功率LED面光灯 4 国内 2980 11920 南冠 CN-T1120
1 1-22 教学专用仪器 LED聚光灯 4 国内 3525 14100 南冠 CN-100F
1 1-23 教学专用仪器 LED补光灯 10 国内 1530 15300 南冠 CN-900SA
1 1-24 教学专用仪器 摄影套件 6 国内 4600 27600 Lexar、赛腾、尼康 Workflow CR1、Professional 3500X 128GB、HDV4422、相机包
1 1-25 教学专用仪器 单反套件 15 国内 1120 16800 闪迪、沣标 至尊超极速SDXC UHS-II存储卡 64GB、至尊超极速SD UHS-II读卡器、FB-BP-718数码相机充电电池
1 1-26 教学专用仪器 相机套件 10 国内 350 3500 沣标 FB-EN-EL15数码相机充电电池、FB-AC-BP-718智能数码充电器
1 1-27 教学专用仪器 充电器 3 国内 500 1500 FXLION PL-1680B
1 1-28 教学专用仪器 摄像机电池 6 国内 1000 6000 FXLION BP-130S
1 1-29 教学专用仪器 会议话筒 3 国内 150 450 凯浮蛙、QSN H836、QA6110
1 1-30 教学专用仪器 移动硬盘 3 国内 800 2400 希捷 Backup Plus 睿品2TB
合计: 171155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壹万壹仟伍佰伍拾元整(¥171155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8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院中街1133号

4.3交付条件:全新原厂原包装、安装调试后验收合格以上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 乙方全部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后书面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需在收到验收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日内组织验收,超过约定时限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验收合格。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采购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所供货物的规格和产品标准及材质、尺寸和技术处理等进行验收。 6.1.2. 结构、外观、制造、装配材料及工艺要求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采购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换货或退货。 6.1.3. 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货物技术性能或专业程度较高,可委托相关部门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1.4.验收合格或初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用户单位出具的初步验收合格书到我司办理有关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手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全新原厂原包装、安装调试后验收合格以上
2 5 在验收合格之日满(壹年)后且未发现质量问题无合同未了事宜后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即¥85577.5元(大写:人民币捌万伍仟伍佰柒拾柒元伍角整)。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时履行合同并验收合格10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指定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为: 开户名:莆田学院, 开户行:莆田市工商银行荔城支行, 银行帐号:1405010209022059369

9、合同有效期

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双方约定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法依合同解除、终止合同。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乙方无能力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10.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牌、型号、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除按合同规定要求退货外,还可以暂时使用中标人提供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招标文件和样品质量相符的货物为止,同时取消履约保证金。 10.3因乙方原因造成交付使用延误,每延误满一周,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 合同总额的20%。当乙方的某一批货物交付使用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选择终止、解除本合同。 当乙方的某一批货物交付使用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时,若甲方多次要求乙方仍未能提供合格的货物,甲方可按乙方无能力交货进行处理并没收乙方已交付的货物。 10.4当乙方发生违约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未支付的货款或质量合格证金可以作为上述违约金的一部份由甲方直接扣抵。 10.5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一)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二)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0.6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设备运达指定地点后伍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安装调试完成后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4.1所有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6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4.2质量保证期后乙方应承担以下售后服务:乙方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乙方有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乙方每三个月上门进行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最佳性能状态。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乙方保证甲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备件材料,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换配件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14.3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4.4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改变或调整调查实施方案所增加的调查费用,原则上由提出改变或调整调查实施方案的一方承担。14.5未遇有不可抗力的因素,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中途终止本协议,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确因不可抗力原因,甲、乙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协议,不负违约责任,但是必须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少损失。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甲方: 莆田学院 乙方: 厦门市圣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莆田市城厢区学园路兴安新村36号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76号
单位负责人: 宋建晓 单位负责人: 涂丹
委托代理人:
黄少强
委托代理人:
吴风景
联系方法: 15880311673
联系方法: 13859989501
开户银行: 莆田市工商银行荔城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支行
账号: 1405010209022059369 账号: 40356001040007708


签订地点:莆田学院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