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DY2024-GC-J0019]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改造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dy2024-gc-j0019/赣购2024b0012130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鼎跃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改造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供货单位):新余永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以及 2024 年 8 月 8 日江西省鼎跃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 地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DY2024-GC-J0019/赣购 2024B001213020)的要求,经双 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 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改造采购项目 工程地点: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二、承包范围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改造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如工程需要设计及施工 变更则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三、施工安全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乙方必须采取切实可 行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设施不力及违章、违规操作造成包括 人员伤亡在内的一切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合同工期 合同生效后,乙方现场查勘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45 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具体 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的开工联系单为准。 五、质量标准与保修期 1、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保质期内乙 方因施工工艺、材料质量、施工管理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进行维修,同时 延后支付工程款。因乙方施工质量等问题对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视影响程度扣除合同 总金额 1%--3%作为违约赔偿金。 2、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保修办法》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防水工程保修期均为五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算。 3、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两年。 六、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19800 元),最终结算 不得超过合同价,否则只按合同价结算,该合同价款包含所有税费。超过合同总价的按 总价计付,未超过合同总价的按审计决算报告总价计付。 七、付款方式 1、该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 3%的履约保证金(¥3594 元),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的履约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后,甲方 接到乙方书面退款申请后于 30 个工作日内按下述情形处理: (1)无任何质量问题则一次性全额无息退回; (2)服务期间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质保责任,按双方协商约定扣除的款项后将余 款一次性无息退回。 2、乙方未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且不承担延期付款的 法律责任。 3、乙方完成工程总量的 50%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 40%(第一次付款)。 4、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且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材料应提供三证(出厂证、合格证、材料检验报告)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 40%(第二次付款)。 5、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且提供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凭证并经甲方电话核实 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甲方付至审计结算报告总价的 100%。乙方有义务在施工期间 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且必须将支付农民工工资有效凭证及承诺书装订在结算 书中,否则甲方有权不进行结算。 八、结算方式 1、合同内已有的所有招标清单子目均按谈判时成交进行计算,不得克扣价格。 2、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江西省最新定额(需要询价的按询价)套价后,按照投标中标报价与招标价之比乘以套价作为最后结算价计费标准; 3、计价定额按江西省最新定额及其取费规定执行。 九、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可以延期完成工程或 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 具体赔偿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计算) 甲方从乙方的审计结算款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 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如果乙方在达到赔偿费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完工,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其他事项 1、乙方施工中损坏室内外设施设备、家具、墙面、地面、管线、水管、电缆电线、监控设施、消防设施等应当照价赔偿。 2、超过合同金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3、甲方必须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环境,及时协助乙方协调施工关系、组织验收、审计结算、支付工程款等工作。 4、工程竣工后,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校外,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必须服从 监理方、甲方人员指挥和监督。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期间,取得本工程成交资格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 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每日现场尽责,押证上岗,施工期 间每天上下午签到打卡(施工期间缺勤打卡一次罚款 300 元)。原则上不予以对以上取 得成交资格的人员进行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人员的,经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 同意后方能变更人员,且需缴纳项目经理 20000 元/次,关键技术岗位人员 6000 元/人 次违约金,变更后的人员必须为在乙方公司至少连续上班 12 个月及以上时间的技术人 员(以最近 12 个月社保凭证为准)。 7、甲方只与公司法人或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对接本项目的合同 签订、工程量核对、施工管理、结算审计及付款等所有事宜,其他人员一概不予以认可。否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8、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乙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 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9、乙方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及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 担,与甲方无故。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到甲方所 在地管辖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和招标代理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文本。 十三、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 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委托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开户名: 新余永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605016501550000017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胜利支行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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