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避难间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2024年05月31日 16: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避难间改造工程 | ||
品目 | 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31日 16:4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799号9栋2楼开/评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14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8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南京建宁主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52167181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5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520601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799号9幢(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南京建宁主锁 |
项目概况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避难间改造工程 JSZC-320100-NJJN-C2024-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799号9栋2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4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NJJN-C2024-0007
项目名称: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避难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50000元
采购需求: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避难间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防火门、防火窗、墙地面改造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建造师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3日至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799号9栋2楼
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获取或邮寄材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1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799号9栋2楼开/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6-1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799号9幢2楼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 采购人将组织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并现场答疑,以便供应商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准确编制报价。如供应商因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踏勘相关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4、获取采购文件补充: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获取或邮寄材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报名表中须列明:项目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内容);
(2)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文件售价:纸质文件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如邮寄获取采购文件的,请提前与代理公司联系)
5、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56号
联系人:胡春亮
联系电话:025-58498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799号9幢(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左扬娟
联系电话:025-52167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扬娟
电话:025-5216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