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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烟墩安置点C地块工程总承包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格尔木路与洱格支路交口西南角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滨湖新区烟墩安置点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3-29 17:29:09 |
烟墩安置点C地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滨湖新区烟墩安置点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19] 175 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烟墩安置点C地块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BGZ00550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BGZ00550
2.5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玉龙路与格尔木东南。
2.6 建设规模:总用地140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单体最高26层)。
2.7 合同估算价:10亿元
2.8 计划工期:791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包含装配式施工图深化设计及拆分方案,并完成装配式部分图纸的审图合格证办理。施工部分主要涉及土建安装、装饰装修、供水供电、人防、智能化、道排、绿化景观、钢结构及室外附属等工程。项目装配率30%,装配式范围为住宅部分,主要构件包含水平构件(叠合板)、楼梯及内隔墙。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需至少承担施工任务,且承担的施工任务规模(金额或面积)需不低于上述①或②中的对应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 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6信誉要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31日00:00至2023年04月20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831;0551-66223935。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交易系统运营单位公布的电话)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935,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 集体议事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7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 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龙川路99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马梦琳
电 话:05516365537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2532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275454903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0天0小时51分5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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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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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3-300天0小时51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