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网上竞采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73089361993465857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赵先河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亚东023-887588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2
公告正文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网上竞采公告
竞采编号:73089361993465857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对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80,000.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8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安全服务
需求描述: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保安服务
|
¥480,000.00 | 1(项) | ¥48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2023-02-22 12: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2023-02-22 14: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1.递交方式: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上传,同时线下递交响应文件。
2.线上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12:00-14:00
3.线下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北京时间13:30-14:00
五、商务条款
-
(一)服务期限及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二)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包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劳保福利、遣散费、住宿费等)、服装费、管理费、税费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三)付款方式 :
成交供应商提供足额发票,采购人按月付款。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85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亚东
-
联系电话:023-88758852
采购需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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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
联系人:赵先河
-
联系电话:18523843355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CQCBJQ2302-028第二次).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CQCBJQ2302-028第二次).doc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网上竞采文件(第二次发售稿).doc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网上竞采文件(第二次发售稿).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号 | CQCBJQ2302-028 |
项目名称 |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供应商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 开票:□是 □否 |
联系人 |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
传真 | |
单位地址 |
*注:标书费发票为电子普票,请完整填写电子邮箱(E-mail)地址;若未填写,将无法获取标书费发票。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保安服务
采购项目(第二次)
网上竞采文件
项目号:CQCBJQ2302-028
采购人:重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1-
一、网上竞采内容-1-
二、资金来源-1-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
四、竞采有关说明-1-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
六、其它有关规定-2-
七、联系方式-3-
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4-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4-
※二、人员要求-4-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5-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5-
※二、报价要求-5-
※三、付款方式-5-
四、不可抗力-5-
五、其他-5-
第四篇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6-
一、竞采程序及方法-6-
二、评审标准-8-
三、无效响应-9-
四、采购终止-9-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0-
一、竞采费用-10-
二、网上竞采文件-10-
三、竞采要求-10-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1-
五、成交通知-12-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2-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3-
八、签订合同-14-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15-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6-
一、经济部分-16-
二、技术部分-16-
三、商务部分-16-
四、资格文件-16-
五、其他-16-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号:CQCBJQ2302-028)进行网上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采。
一、网上竞采内容
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保安服务 | 48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4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竞采报价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提供备案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竞采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进行注册,成为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竞采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
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三)网上竞采文件报名期限: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1日(9:00-17:00)。
(四)网上竞采文件发售
网上竞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网上自行下载。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完成报名;
2.按要求上传线上响应文件;
3.按时线下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六)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上传,同时线下递交响应文件。
2.线上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12:00-14:00
3.线下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北京时间13:30-14:00
(八)线下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2月22日北京时间14:00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网上竞采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网上竞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收。
(五)竞采费用: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竞采,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3)62918849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湖路14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亚东、胡琳
电话:(023)88758852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
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
“※”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安保服务范围
中心康复大楼整栋1-10楼、金福大厦3-5楼、集资楼1-2楼及公共区域。
(二)安保服务内容
1.秩序维护和消防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治(消)结合。
2.车辆管理,各类车辆进出、行驶、停泊管理工作,确保车辆人员分流安全、交通畅通、组织有序、停放整齐;
3.严格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做好安全保卫;
4.做好白夜班巡逻检查等工作,确保安全的办公环境。
(三)响应时间
发生故障或出现突发情况时,十分钟内作出响应。
(四)增值服务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无偿和有偿增值服务。有偿服务经采购人认可签单,每季度据实另行付款。
※二、人员要求
依据治安、消防、反恐、防诈四项工作设置岗位,供应商需配备不少于7名保安人数,其中含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资格证保安2名。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
※(一)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或同意地点。
(三)考核方式
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采文件规定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出现考核不达标的,采购人予以口头警告,成交供应商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由此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包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劳保福利、遣散费、住宿费等)、服装费、管理费、税费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提供足额发票,采购人按月付款。
四、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下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竞采程序及方法
(一)竞采按网上竞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按竞采文件内容进行。
(二)评审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竞采。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竞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 | 1.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以《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 | 响应文件的签字和盖章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要求。 |
1 | 有效性审查 | 竞采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参与竞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要求。 |
3 | 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满足本网上竞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要求 |
3 | 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竞采有效期 | 满足网上竞采文件规定。 |
3.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委员会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在竞采过程中竞采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竞采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供应商在竞采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7.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网上竞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8.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竞采报价(10%) | 10分 | 满足竞采文件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竞采报价)×价格权值×100 | |
2 | 技术部分(60%) | 60分 | 1.人员管理方案(20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薪酬制度、日常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等。根据供应商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优得20分;良得15分;中得10分;差得5分;未提供的得0分。 | 根据供应商方案评分。评分量化标准:优:方案非常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良:方案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中: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差:方案不够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弱。 |
2 | 技术部分(60%) | 60分 | 2.岗位部署及人员配置(15分)包括日常岗位设置、人员配置、轮换方案,及针对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的临时人员调配方案。根据供应商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优得15分;良得11分;中得7分;差得4分;未提供的得0分。 | 根据供应商方案评分。评分量化标准:优:方案非常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良:方案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中: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差:方案不够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弱。 |
2 | 技术部分(60%) | 60分 | 3.实施方案(15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原则、具体措施、工作交接、服务保障等。根据供应商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优得15分;良得11分;中得7分;差得4分;未提供的得0分。 | 根据供应商方案评分。评分量化标准:优:方案非常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良:方案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中: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差:方案不够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弱。 |
2 | 技术部分(60%) | 60分 | 4.应急预案(10分)供应商充分考虑本项目和采购人特点,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安全隐患、特殊时期等提出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日常防范、急处理原则、指挥机制、具体处理措施等。根据供应商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4分;差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 根据供应商方案评分。评分量化标准:优:方案非常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良:方案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中: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差:方案不够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弱。 |
3 | 商务部分(30%) | 资质实力(12分) |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格认证的,每提供一项的得2分,最多得6分。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30%) | 资质实力(12分) | 2.供应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得3分。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30%) | 资质实力(12分) | 3.供应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得3分。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30%) | 人员配备(3分)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保安人员中,有部队退役军人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 | 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30%) | 业绩(15分) | 供应商承接过安保服务或安保人员派遣的,每有一项得3分,满分15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说明:评审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竞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竞采;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八)供应商的服务时间、服务质保期及竞采有效期不满足网上竞采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网上竞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二)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网上竞采方式适用情形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
一、竞采费用
参与竞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竞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网上竞采文件
(一)网上竞采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共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网上竞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网上竞采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网上竞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网上竞采文件。一经进入竞采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网上竞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评审的依据为网上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委员会判断响应文件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竞采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采。
(三)竞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评审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
2.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网上竞采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须按要求上传。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为胶装。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阅采购邀请书。
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竞采,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主管部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内容、时限
1.1供应商认为竞采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主管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
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8500.00元计取。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号:114467184234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竞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网上竞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网上竞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网上竞采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履约保证金(如果有): | ||||||
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网上竞采报价函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五、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部分
(一)网上竞采报价函
网上竞采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网上竞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采。
1.我方愿意按照网上竞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竞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
3.我方承诺:本次竞采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网上竞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网上竞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竞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网上竞采文件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
9.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传真:
网址:邮编:
联系人:
年月日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 | ||||
总计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表格格式,分项内容应当完整;
2.该表可扩展;
二、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可扩展;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并逐条响应;
2.该表可扩展。
(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五、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附: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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