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攸财采计〔2024〕000033号
预算金额71.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建伟137873322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3
公告正文
攸县新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6日
攸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名称)的攸县新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攸县新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攸财采计〔2024〕000033号
3、委托代理编号:ZZQWH-YX-2024-07
4、采购项目预算:711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需求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41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项目建设规模及
主要建设内容
服务内容及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包1
711000.00
攸县新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采购项目
本次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溢流坝拆除重建,泄水闸加固,船闸加固,冲沙闸移址重建,右岸河西梁灌溉闸拆除重建,左岸河东梁灌溉闸移址重建,水闸上游河道清淤疏浚240m,下游河道清淤疏浚270m,并对近闸区上、下游堤防临水侧岸坡护砌。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1项
7110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供应商应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监理单位。
3.3本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施工1名,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专业1名,根据施工时配置),监理员按工程进度及甲方要求配备,最低不少于2名,施工高峰期须满足各工作面旁站要求且人员数量在合同另行约定。上述人员注册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竣工验收前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3.4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职业资格岗位证书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职称证,投标时无在监项目;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专业)职业资格岗位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岗位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职业资格岗位证书。提供近半年(2023年10月-2024年3月)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事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王氏坳安置区1栋4楼(说明: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应当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段建伟
2、电话:13787332298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攸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攸县东城新区发展中心主楼4楼
(3)联系人:刘先生
(4)电  话:13975379391
(5)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王氏坳安置区1栋4楼
(3)联系人:段建伟、何志平、向志春、谭紫莹
(4)电  话:0731-25835470、13787332298  
(5)电子邮箱:2392802090@qq.com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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