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泉市实验小学运动场及校园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龙泉市实验小学运动场及校园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金额
252.8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龙建招2020-75a37
预算金额252.81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女士0578-7129658
中标公司浙江国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52.81万元
中标联系人葛莹莹
公告正文

龙泉市实验小学运动场及校园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龙泉市实验小学运动场及校园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0-08-17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0-75A37

工程名称:龙泉市实验小学运动场及校园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开标时间:2020年817

标人:龙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587153308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8-7129658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中标候选人: 浙江国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项目负责人: 葛莹莹 证书编号:233161602589

预中标价: 贰佰伍拾贰万捌仟壹佰肆拾肆元整2528144.00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下浮率: 4.5%

公示时间: 2020年817 2020 年82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17 2020年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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