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标的总金额:壹佰壹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1185000.00)
2.合同标的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天心区先锋街道片区城市体检咨询服务:城市体检(初步体检)
套
指标体系构建
数据收集与调查
片区体检
637000.00
2
天心区先锋街道片区城市体检咨询服务:城市体检信息系统
城市体检信息系统
200000.00
3
天心区黑石铺街道九峰片区城市体检咨询服务:城市体检(初步体检)
248000.00
4
天心区黑石铺街道九峰片区城市体检咨询服务:城市体检信息系统
100000.00
合计
1185000.00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交设计服务成果,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后及时报相关部门审核。如果甲方或审批部门对设计成果提出异议或疑惑,乙方应对设计成果进行阐述、修改、调整,直到符合甲方及只能部门的要求。
对区域内城市体检各项指标测算分析,综合评价样本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全面了解群众对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满意度,查找突出问题和短板。
一、指标体系构建。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诊断、数据可得的原则,分类细化提出评价指标,建立符合片区特色与实际、精准诊断问题的指标体系。
二、数据收集与调查。通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等形式获取详细的数据资料,为城市体检提供详实的数据基础。
三、片区体检。从地块情况、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景观环境、公共安全等方面,构建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按照地块更新、设施增补、品质提升等不同的更新导向,分类开展体检评估,精准诊断片区城市问题,判断是否需要地块更新、设施增补、品质提升,并明确从哪些方面增补设施和提升品质。
(1)片区土地现状与主体分析
通过现状调研和土地权属情况的整理,梳理现状用地的构成、建设强度和用地主体(包括潜在主体),梳理出可利用土地、闲置用地等用地情况,提出当前用地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
(2)片区存量用地分析
通过现状调研,梳理出现状用地的权属构成情况(集体用地、国有出让、划拨、协议等),梳理出规划用地、已批用地、供应用地、建设用地的情况,提出当前存量用地的基本情况和对未来开发建设可能要应对的情况。
(3)相关规划及限制性因素分析
梳理片区内的控规(用地结构和容量)、容积率管理规定、历史名城保护、净空等内容,梳理片区更新存在的主要限制性因素。
(4)更新区域与类型判断
通过对已建设用地的建设情况分析,包括建设强度、高度、建筑质量、建筑风貌、建筑类型、建筑功能等情况,结合该片区的规划基础设施情况、重大公共服务设施情况、长沙市容积率管理技术规定、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分析已建设区域的更新可能性及其类型,包括全面改造、综合改造、有机更新等类型。
(5)城市项目建议
结合初步分析,提出片区保留、改造、拆除的区域;更新项目清单和项目建设的时序建议。
(6)拆建比
根据划定的留、改、拆范围,统计各自用地和建筑面积,依据现行控规对拆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量进行统计分析,并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用地,为片区经济测算提供数据基础。
四、城市体检信息系统一年使用权
城市体检信息系统需采用微服务架构,按照体检指标,通过信息化手段专业建模,实现体检指标数据的统一收集、统一管理、统一报送。主要功能需包括体检管理子系统、体检展示子系统、系统支持子系统等模块。
1、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2、项目验收:2.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2.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划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规划设计单位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规定15天以上时,设计单位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甲方有义务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规划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3)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时以致造成设计单位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1)规划设计单位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设计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发包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通过评审,并对其负责。
(3)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4)设计成果、资料的所有权归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设计成果做其他用途。
7.3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款项。
7.4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按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承担付款逾期利息。
7.5 设计单位已经开始设计工作时,按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7.6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定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