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cg-f2021090900112
预算金额11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F20210909001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城市更新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金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天心区先锋街道片区及黑石铺街道九峰片区城市体检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F20210909001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天心区先锋街道片区及黑石铺街道九峰片区城市体检咨询服务项目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天心区先锋街道新路片区及黑石铺街道九峰片区城市体检咨询服务项目,对区域内城市体检各项指标测算分析,综合评价样本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全面了解群众对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满意度,查找突出问题和短板。先锋街道新路片区(新路村行政区划)北起先锋村,西至披塘村,南至牛角塘村,东至西湖村,片区面积2.98平方公里。片区以旧工厂、城中村构成为主,用地以工业为主。黑石铺街道九峰片区涵盖九峰村全域,总用地面积约1.99平方公里。11185000
 合计金额小写: 1185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捌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总金额:壹佰壹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1185000.00)

2.合同标的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天心区先锋街道片区城市体检咨询服务:城市体检(初步体检)

指标体系构建

数据收集与调查

片区体检

637000.00

1

637000.00

2

天心区先锋街道片区城市体检咨询服务:城市体检信息系统

城市体检信息系统

200000.00

1

200000.00

3

天心区黑石铺街道九峰片区城市体检咨询服务:城市体检(初步体检)

指标体系构建

数据收集与调查

片区体检

248000.00

1

248000.00

4

天心区黑石铺街道九峰片区城市体检咨询服务:城市体检信息系统

城市体检信息系统

100000.00

1

100000.00

合计

1185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1-09 —— 2021-12-08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交设计服务成果,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后及时报相关部门审核。如果甲方或审批部门对设计成果提出异议或疑惑,乙方应对设计成果进行阐述、修改、调整,直到符合甲方及只能部门的要求。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55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7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乙方完成初步成果,并向甲方进行汇报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55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乙方完成最终成果的制作、汇报和提交,经甲方审议认定后,凭乙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30%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高新支行(长沙市金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0029538510201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对区域内城市体检各项指标测算分析,综合评价样本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全面了解群众对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满意度,查找突出问题和短板。

一、指标体系构建。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诊断、数据可得的原则,分类细化提出评价指标,建立符合片区特色与实际、精准诊断问题的指标体系。

二、数据收集与调查。通过相关部门、现场踏勘等形式获取详细的数据资料,为城市体检提供详实的数据基础。

三、片区体检。从地块情况、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景观环境、公共安全等方面,构建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按照地块更新、设施增补、品质提升等不同的更新导向,分类开展体检评估,精准诊断片区城市问题,判断是否需要地块更新、设施增补、品质提升,并明确从哪些方面增补设施和提升品质。

(1)片区土地现状与主体分析

通过现状调研和土地权属情况的整理,梳理现状用地的构成、建设强度和用地主体(包括潜在主体),梳理出可利用土地、闲置用地等用地情况,提出当前用地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

(2)片区存量用地分析

通过现状调研,梳理出现状用地的权属构成情况(集体用地、国有出让、划拨、协议等),梳理出规划用地、已批用地、供应用地、建设用地的情况,提出当前存量用地的基本情况和对未来开发建设可能要应对的情况。

(3)相关规划及限制性因素分析

梳理片区内的控规(用地结构和容量)、容积率管理规定、历史名城保护、净空等内容,梳理片区更新存在的主要限制性因素。

(4)更新区域与类型判断

通过对已建设用地的建设情况分析,包括建设强度、高度、建筑质量、建筑风貌、建筑类型、建筑功能等情况,结合该片区的规划基础设施情况、重大公共服务设施情况、长沙市容积率管理技术规定、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分析已建设区域的更新可能性及其类型,包括全面改造、综合改造、有机更新等类型。

(5)城市项目建议

结合初步分析,提出片区保留、改造、拆除的区域;更新项目清单和项目建设的时序建议。

(6)拆建比

根据划定的留、改、拆范围,统计各自用地和建筑面积,依据现行控规对拆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量进行统计分析,并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用地,为片区经济测算提供数据基础。

四、城市体检信息系统一年使用权

城市体检信息系统需采用微服务架构,按照体检指标,通过信息化手段专业建模,实现体检指标数据的统一收集、统一管理、统一报送。主要功能需包括体检管理子系统、体检展示子系统、系统支持子系统等模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2、项目验收:2.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2.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划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规划设计单位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规定15天以上时,设计单位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甲方有义务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规划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3)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时以致造成设计单位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1)规划设计单位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设计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发包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通过评审,并对其负责。

(3)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4)设计成果、资料的所有权归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设计成果做其他用途。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款项。

7.4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按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承担付款逾期利息。

7.5 设计单位已经开始设计工作时,按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7.6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定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街道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1栋3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18号二期生产楼101四楼411
法定代理人: 张勇刚 法定代理人: 魏晓燕
委托代理人: 任丹蕾 委托代理人: 黄文卓
电话: 0731-81829526 电话: 0731-89676467
传真: 0731-81829526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长沙市天心城市更新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合同.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3148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