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液氧及医用气体采购
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
采购需求:
1.名称:医用气体
2.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品名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医用液态氧 |
吨 |
250 |
2 |
医用氧气(40L) |
瓶 |
50 |
3 |
医用氧气(10L) |
瓶 |
100 |
4 |
医用氧气(6L) |
瓶 |
150 |
5 |
医用氧气(4L) |
瓶 |
590 |
6 |
高纯二氧化碳(40L) |
瓶 |
120 |
7 |
高纯氮(40L) |
瓶 |
150 |
8 |
液氮(10L) |
瓶 |
70 |
9 |
多元混合气 |
瓶 |
7 |
10 |
氩气 |
瓶 |
20 |
合同履行期限:
1.服务期限:1年(以签订日期为准)
2.送货要求:按订货要求进行送货,并在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场地,不得以送货数量的多少、距离远近等拖延送货,允许中标单位收取一定运费。
3.验收标准:符合最新的《中国药典》和最新的医用氧标准
二、报名文件(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5)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6)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
(7)通过GMP认证;
(8)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
三、论证文件的获取
方式:供应商自行至苏州科技城医院官网下载论证文件
四、报名资格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17:0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科技城医院负一楼后勤保障处1办公室
五、论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晨杰 电话:0512-69584901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液氧及医用气体采购院内论证文件.doc液氧及医用气体采购院内论证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