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银行盐城分行营业厅保暖工程项目报名公告
金额
36.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cc-2105kn2868
预算金额36.39万元
招标联系人辛海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逢春18951662500
标书截止时间2021/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19
公告正文
bulletin

上海银行盐城分行营业厅保暖工程项目报名公告

(招标编号:JTCC-2105KN286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

一、招标条件

上海银行盐城分行营业厅保暖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因采购人营业厅厅堂挑高过大、风口设计不合理、门厅密闭性较差,每逢寒冬腊月,整个厅堂保暖效果较差,员工穿行服无法抵御寒冷,着凉感冒常有发生,影响员工身心健康,拟对营业大厅实施保暖改造工程。一是加装挑空玻璃隔断。二是调整分口出风方向。三是添置设备增加供热。四是增强北门密封效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上海银行盐城分行营业厅保暖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上海银行盐城分行营业厅保暖工程项目:
1、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2018年06月01日(含)以来,供应商须承担过银行业装修业绩。
(5)供应商未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供应商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相符)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
(2)自2018年06月01日(含)以来,须承担过银行业装修业绩,业绩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出具供应商缴纳的近半年(2021年02月至2021年07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
(6)承诺成交后如对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进行更换,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安全员具有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0-11 09:00到2021-10-18 17:00

获取方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www.cfcpn.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0-19 09:00:00

递交方式:书面或邮件形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0-19 09:00:00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七、其他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上海银行盐城分行营业厅保暖工程”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银行盐城分行营业厅保暖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JTCC-2105KN2868
3.采购内容:因采购人营业厅厅堂挑高过大、风口设计不合理、门厅密闭性较差,每逢寒冬腊月,整个厅堂保暖效果较差,员工穿行服无法抵御寒冷,着凉感冒常有发生,影响员工身心健康,拟对营业大厅实施保暖改造工程。一是加装挑空玻璃隔断。二是调整分口出风方向。三是添置设备增加供热。四是增强北门密封效果。
服务标准与具体内容:装饰工程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隐患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CA38-2021),达到合格。工程内容包括装饰、水电安装暖通、智能化等工程的施工。
4.资金来源:自筹。
5、项目预算: 36.39732万元人民币。
6.项目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五号金融城六号楼
7.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全部装饰及安装工程,并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
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由上海银行南京分行组织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执行合同及相关付款事宜。
二、参加报名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2018年06月01日(含)以来,供应商须承担过银行业装修业绩。
(5)供应商未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供应商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相符)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
(2)自2018年06月01日(含)以来,须承担过银行业装修业绩,业绩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出具供应商缴纳的近半年(2021年02月至2021年07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
(6)承诺成交后如对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进行更换,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安全员具有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对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13室参加本项目报名。
供应商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办理。经审核通过后领取磋商文件,本次磋商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供应商可于2021年10月19日下午14:00--16:00进行项目现场踏勘,联系人:辛海峰,联系电话:18905108111,逾期不再组织。
四、有关要求
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接受邮寄、快递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报名。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供应商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
2、报名供应商须完全满足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报名资料须用软面封皮胶装并逐页编制页码。材料要求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核对;授权代理人前来报名的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书中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须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核对)。
3、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自2018年06月01日(含)以来,供应商须承担过银行业装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明或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供应商未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供应商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须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相符)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自2018年06月01日(含)以来,须承担过银行业装修业绩,业绩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明或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须提供承诺函)。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须提供承诺函)。
(5)出具供应商缴纳的近半年(2021年02月至2021年07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
(6)承诺成交后如对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进行更换,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须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安全员具有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承诺非联合体报名(须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不会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上述有关要求中提到的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必须分别编制,胶装成册,单独密封递交。(A4装订成册,提供三份,一正两副)
具体采购需求及报名资料格式详见供应商征集公告附件。
五、声明
1.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集中采购。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报名供应商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名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参与集中采购。无论报名供应商是否被邀请参加集中采购,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3.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www.cfcpn.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供应商征集公告。
六、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叶逢春 徐悦
联系电话:025-83240905 13584060515
传真:025-83240905
电子邮件:yefc@jitc.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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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和中路118号17楼
联 系 人
刘启
电 话
18951662500
电 子 邮 件
85410858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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