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兴睿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中铁十局102省道、雄商构件厂、天津生态园等项目
钢材、水泥第二次集中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SJJC-2023-22(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作为招标人对中铁十局102省道、雄商构件厂、天津生态园、泰安产业园、津静市域铁路、邹济公路项目前次流标的钢材、水泥组织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4《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2.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3.1 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102省道颍泉周棚至李长营段改建工程等五个项目施工01标段项目,本项目属公路项目,本标段位于阜阳颍东区,途径插花镇,枣庄镇,口孜镇,颍上县,设计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80Km/h,双向四车道(详见标准断面图),路线全长38.566公里,含路基35.596公里, 中、小桥1203.538m/21座,涵洞2606.55m/80座,特大桥1767m/1座,填方219.9万m3,挖方115.5万m3,水稳46万m3,沥青13.4万m3。工程造价:134100万元(含暂列金4238万元)。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3.2 中铁十局集团鲁南雄商高铁同步实施工程一标小型预制构件厂,新建鲁南高速铁路菏泽至曲阜段菏泽地区与京雄商高铁项目同步实施工程Ⅰ类变更设计工程,具体范围为雄商高铁菏泽特大桥DK560+414.79(439号墩)~DIK575+421.72(商方台尾)段、定陶特大桥DIK579+556.45(24号墩)~DIK579+694.15(27号墩)段、菏泽东站DIK575+421.72~DIK578+696.91段,线路长约18.415km。本项目负责路基及桥梁的小型预制构件的生产任务,主要预制有:六棱块、桥梁遮板,栏杆、电缆槽及盖板、防护栅栏。
3.3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生态城智慧科技产业园起步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天津生态城旅游区域北部,北至彩环路(支路)临近西外环高速,南至彩嘉路(支路),西至顺安路(支路),东至玉砂路(主干路),地块整体呈矩形,地势平坦;总占地面积约为37.4万㎡,其中1#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0.63万㎡,2#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1.2万㎡,3#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5.57万㎡,该项目采用投资人+EPC方式。
3.4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泰安智能医疗器材产业园项目,(一期)地点:泰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堂路以西,科技北街以北,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260.59m2(合计22.89亩)。总建筑面积为30755.6m2。本次建设主要内容包括:1#、2#、3#、4#、5#、6#车间土建施工、外墙施工、安装(室内给排水、暖通、室内电气)、门窗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及临水临电的施工准备工作。其中1#车间6109㎡,六层框架结构;2#车间6291㎡,六层框剪结构;地车车库顶上2层家用服务机械人组装车间3684.6㎡;3#车间2028㎡,六层框架结构;4#车间2028㎡,六层框架结构;5#车间2028㎡,六层框架结构;6#车间1918㎡,六层框架结构。地下车库6669㎡,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0日历天。
3.5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铺轨架梁工程1标项目,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南起国际医学城站,终点接入 5 号线京华路站,途经静海和西青两个行政区,线路全长约 13.40km,其中高架段长11.28km,路基段长约 1.38km,地下段长约 0.74km。其中我单位承建的铺架1标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103榀箱梁制安、桥面系、声屏障、疏散平台以及其他附属施工等,全线26.981公里铺轨,包括12组道岔及2组交叉渡线。计划工期:工期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共计13个月。
3.6 邹城至济宁公路工程施工(一期)二工区标段项目,本标段为邹城至济宁公路工程施工(一期)二标段,主线起点K7+718.75,终点K14+040,全长6.321km。 线路经过峄山镇及石墙镇,K8+417.5处采用2-85米转体桥跨越京沪铁路,跨越G104国道,唐店互通接G104国道。路基工程:填方92.2万方,挖方10.9万方,借方100.9万方(含沟塘回填)。桥涵工程:特大桥1座,大中桥4座,匝道桥2座,通道桥5座,箱涵5座,盖板涵3座,圆管涵8座,桩基448根,墩柱270根,小箱梁432片,矮T梁234片。其他工程:互通立交1座(唐店互通)。
3.7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各包件详细规格型号、到货地、供货期等内容可参见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二期)中对应包件中“①招标”步骤的“标的明细”页面,但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 在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以及被纳入中铁鲁班商务网预警信息范围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缴费成为会员(注册联系:唯一客服电话400-6010-100)。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系统二期招标采购投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用户)》(可直接联系中铁鲁班商务网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索取)。也可进入“中铁鲁班商务网-鲁班网校”板块免费观看《招标采购在线投标操作(二期)》(http://lbpx.crecgec.com/index.php?g=course&m=course&a=courseinfo&id=144)课程。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626日至20237216:3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7216:30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请在响应操作界面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负责人的姓名与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文本框中必须准确填写“手机号和邮箱”(缺一不可,都填入同一个文本框中,例:186****1234-123***789@qq.com。信息不全可能导致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无法接收到开标会视频会议密码)
5.3请投标人先响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范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在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后,请投标人自行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指定页面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可编辑的word文档附件,可自行下载。上午汇款请于当日11:00后下载;下午汇款请于当日16:30后下载。如遇到标书款位置显示“未交纳”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请先检查联系方式中是否已填写邮箱,或电话联系招标人咨询解决;如遇到招标文件下载失败、下载文件无法打开等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Chorme浏览器后再次下载,或联系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客服热线400-6010-100咨询解决。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购买多个包件请合并付款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参加本次投标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各包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1,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7316:30若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供方交易系统(二期)中“保证金”相关位置仍显示“未交纳”或“不收取”状态的,不会影响投标人的系统报价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无需理会。若参加过前期中铁十局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仍有保证金未退还的,本次投标可以沿用,请主动联系招标人确认沿用事宜。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本次招标采用中铁鲁班商务网线上开标加网络会议视频直播的形式进行。招标人在开标前2日将在线开标和视频会议的操作说明和会议密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要求为PDF),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线上投标操作。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后,将打印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邮寄至招标人处,寄送地址见招标人联系方式。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或未点击“提交”按钮的,无法完成线上投标操作,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769:00。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延迟、文件安全性审查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
开标时间:2023769:00
6.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或书面形式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14层
联 系 人:杨兴睿 王恒
联系电话:0531-55565353
邮 箱:ztsjjczx@163.com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
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项目简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文件售价(元)

保证金(万元)

1

GC-1

钢材(HPB300、HRB400)


5989

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102省道颍泉周棚至李长营段改建工程等五个项目施工01标段项目

102省道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财务能力要求: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近两年内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国家或重点工程项目的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近三年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6.钢材品牌要求:马钢、盐城联鑫牌

1000

3

2

GC-2

钢材(HPB300、HRB400)


5989

1000

3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项目简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文件售价(元)

保证金(万元)

3

GC-3

钢材(盘条、盘螺)


668

中铁十局集团鲁南雄商高铁同步实施工程一标小型预制构件厂

雄商构件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内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同类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近三年内至少三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7.其他要求: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区域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厂家与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500

0.5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项目简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文件售价(元)

保证金(万元)

4

GC-4

钢材(HPB300、HRB400、HRB400E盘螺)


1200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生态城智慧科技产业园起步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天津生态园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内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工程项目的同类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近三年内至少三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00

1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项目简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文件售价(元)

保证金(万元)

5

GC-5

钢材(HPB300、HRB400)


2243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泰安智能医疗器材产业园项目

泰安产业园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内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工程项目的同类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近三年内至少三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00

1.5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项目简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文件售价(元)

保证金(万元)

6

GC-6

钢材(HRB400)


2340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铺轨架梁工程1标项目

津静市域铁路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内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工程项目的同类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近三年内至少三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00

1.5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项目简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文件售价(元)

保证金(万元)

7

SN-1

水泥(缓凝型P.O42.5散、P.O42.5散)


18374

邹城至济宁公路工程施工(一期)二工区标段项目

邹济公路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内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两年国家或铁路工程项目的同类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近两年内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7.其他要求:限定厂家为济宁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微山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曲阜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也须满足招标文件对生产厂的要求;生产厂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00

2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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