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G24项目A地块标识标牌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175137483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京玄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艳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根新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南京G24项目A地块标识标牌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预审公告文本.PDF 项目概况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标段(包)信息1
我要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G24项目A地块标识标牌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G110000017513748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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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工程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公告类型: | 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07月18日 10:30时 | ||
规模: | 本工程A地块用地面积32703.4㎡,总建筑面积230416㎡,地上建筑面积130814.6㎡,其中商业面积约100814.6㎡,公寓建筑面积约30000㎡,商业最高层数为7层,公寓最高层数30层。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备注: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 | 南京玄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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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艳 | ||
联系方式: | 13770566682 | ||
联系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新街口国际金融中心42楼 | ||
联系邮箱: | zhangyan34@cmhk.com | ||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 | 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 ||
项目经办人: | 蔡根新 | ||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 17688960688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航路68号招商局上海中心4楼 | ||
联系邮箱: | caigenxincmhk@126.com |
标段(包)信息1
标段编号: | G110000017513748300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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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南京G24项目A地块标识标牌工程 | ||
文件是否收费: | 否 | ||
资格预审发售时间: | 2023-07-18 10:30 至 2023-07-23 10:30 |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3-07-22 10:30 | ||
异议截止时间: | 2023-07-22 10:30 | ||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7-24 10:30 | ||
资格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 2023-07-24 10:30 | ||
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网址: | 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标段内容: | A地块商业标识标牌工程招标范围:南京G24项目A地块商业部分-2-7层(7层局部挑空区)室内标识标牌、导购屏、信息屏、果皮箱、广告灯箱、LCD屏、楼层索引、移动海报架等,户外标识标牌供货及安装(含户外精神堡垒),户外楼体发光字供货及安装,室外幕墙灯箱广告供货及安装。 | ||
资格要求: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需具备 (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500万元人民币),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 (2)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文件须提供满足要求的证书。 (3)类似业绩:申请人自2020年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类似标识标牌工程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4)诚信要求:申请人须书面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否则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1)因不良行为被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或施工禁入的,或在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被司法部门处罚过的,或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的; 2)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 (5)关联关系禁止投标要求:申请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1)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2)不同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不同申请人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股东的(除非申请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资格预审申请被否决。同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任何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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