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新租赁营业用房机房迁移项目装修工程(二次)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47-2360sccxj34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扬1811012354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中国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新租赁营业用房机房迁移项目装修工程(二次)
磋商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进出口银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新租赁营业用房机房迁移项目装修工程(二次)
2. 项目编号:0747-2360SCCXJ341
3. 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4. 采购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中国进出口银行大厦31-38层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9.29万元(首次、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 采购内容:中国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租赁喀什市总部8路总部经济大厦A栋21层租赁面积1,452平方米,其中机房面积69.59平米。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通风空调设备、弱电工程、利旧设备搬迁、竣工图编制等并顺利通过各部门验收。本项目计划工期40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第四章机房迁移项目装修工程说明书。
8.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包括:
a) 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f) 承诺遵守我行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未被列入我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g)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资质要求:
a)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登记。
(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7月至今)至少具有2项已竣工的机房工程业绩。
(4)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0) 供应商必须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9. 《磋商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 8月1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时,下午15:30至18: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购买方式:登录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①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②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平台使用费: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4)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10.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并在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澄清函》(《最后报价澄清函》格式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
11.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
12.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13. 本次磋商程序如下: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电汇底单复印件)提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阶段。
【步骤二】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与每家通过《磋商文件》初步审核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小组初步审核的合格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磋商当日)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将最后报价及澄清文件提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
注: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参加磋商会议,磋商会议将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正式开始,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在磋商现场等待,每家供应商的单独磋商时间将视实际评审进度而定。
14. 评审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5. 磋商公告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及中国进出口银行官网(http://www.eximbank.gov.cn/)。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1号楼-5至32层101内23层
业务联系人:罗扬、赵启芳
电话: 18110123546、0991-5271567
传真: 0991-5271567
电子邮件:luoyang03@sinochem.com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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