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墨洛昆”公交一体化基层新能源公共交通系统完善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98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dq-hw-2024-13号
预算金额98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佩010-5639266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女士0903-252004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和墨洛昆”公交一体化基层新能源公共交通系统完善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TDQ-HW-2024-13 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和墨洛昆”公交一体化基层新能源公共交通系统完善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9860000 元,招标人为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购置 10 辆 10.5 米的二级踏步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不低于 250Kw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墨洛昆”公交一体化基层新能源公共交通系统完善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墨洛昆”公交一体化基层新能源公共交通系统完善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 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 (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参与投标 的人员(法人或委托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是指 2024 年 5 月-7 月)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是指:提 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 3 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 供,成立时间超过 3 个月的公司如果完税证明不足三个月,请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 明),注: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 缴费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是指: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指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 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 其规定);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①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有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取消投标资格;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将取消投标资格;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取消投标资 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5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 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参与投标的人员(法人或委托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 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是 指: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 3 个月的公司按实际 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 3 个月的公司如果完税证明不足三个月,请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无 欠税证明),注: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费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是指: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指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 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 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田市阿恰勒东路 11 号第十地 质大队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田市阿恰勒东路 11 号第十地 质大队四楼) 七、其他 资金来源:北京市对口支援新疆资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5 号 1 幢 4-5 层 联 系 人:张佩 电 话:010-563926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和田市阿恰勒东路 11 号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0903-2520049 电子邮件: 31419337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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