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757.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szb23-149
预算金额1757.7万元
招标联系人袭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工0431-81501734
中标公司吉林省泓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57.7万元
中标联系人姚德印
公告正文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项目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 名称 |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项目二标段 | 项目编号 | JLZSZB23-149 | |||||||||||||||||
建设 单位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 建设地点 | 汽开区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施工 | 建筑面积 |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18078347(含税)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0月13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16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 |||||||||||||||||
中标工程范围 | 豪邦缇香公馆一期、豪邦缇香公馆二期、车百宿舍145栋、26街区、长青小区、洛阳街888号、新生宿舍53-1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标准 | 计划工期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吉林省泓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 自中标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 17577028.50 | 附件下载 | ||||||||||||||
第二名 | 长春华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 自中标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 17548346.58 | |||||||||||||||
第三名 | 吉林省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 自中标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 17524945.98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造价 | |||||||||||||||||
评委2 | 研究员 | / | 市政工程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 市政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 市政工程 | |||||||||||||||||
评委5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造价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8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袭工 | 联系电话 | 0431-8150122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东 | 联系电话 | 0431-81132579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人 | 于工 | 联系电话 | 0431-81501734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吉林省泓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东辽县市政水环境小区域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东辽大街、站前路 | 2020 年长岭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项目-九标段(检察院家属楼、曙光小区、经贸家属楼) | / | ||||||||||||||||
2 | 长春华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靖宇县工农街等道路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建设工程 | 吉林油田矿区供水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更新管网施工(二标段) | / | ||||||||||||||||
3 | 吉林省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厂区道路、排水及绿化工程 | 厂区管网改造工程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吉林省泓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道字乡良字村垂字村效字村朝字村水泥路及克字村围墙建设工程二标段 | 2020 年长岭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项目-九标段(检察院家属楼、曙光小区、经贸家属楼) | / | ||||||||||||||||
2 | 长春华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图们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月晴镇、凉水镇镇管网工程施工 | 贵州路道路工程(西侧区界-远达大街)施工 | / | ||||||||||||||||
3 | 吉林省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厂区道路、排水及绿化工程 | 厂区管网改造工程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吉林省泓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姚德印 | /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 吉222131314057 | / | ||||||||||||||
2 | 长春华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王红丹 | 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 吉222111210704 | / | ||||||||||||||
3 | 吉林省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刘昊天 | /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 吉222192035159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吉林省泓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担保保函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 9 层 | 010-88822502 | |||||||||||||||
2 | 长春华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银行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3 | 吉林省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银行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吉林省泓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60 | ||||||||||||||||||
2 | 长春华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00 | ||||||||||||||||||
3 | 吉林省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00 | ||||||||||||||||||
其他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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