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nfzc【2023】5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留军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主任139146541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阜宁县金沙湖景区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NFZC【2023】 51 号
项目名称:阜宁县金沙湖景区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58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8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阜宁县金沙湖景区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区域 (包含但不限于) 如下:
(1)七彩农业园景区:总面积约 5000亩,其中入口广场、停车场区域(含公共厕所)约 5000m2;童趣牧场(含公共厕所)约 18000m2;杏花村(含公共厕所)约5400m2;水晶花宫约 9800 m2;开心农场(含公共厕所)约36000m2;十里荷塘、芙蓉大道、紫薇驿站 (含室内、外、观景亭台、观光栈桥、亲水平台、公共厕所)约850000m2;大木屋会议中心(含室内、外)约3000m2、室外草坪约26000m2、爱琴花海(含公共厕所)180000m2;游客服务中心(含室内、外)约2000 m2,景区内全长 11km道路及所有河道沟渠。
(2)金沙湖景区:服务范围南至 S329、北至渔深河、东至S329、西至S231。占地面积约 4500 亩,水域面积约 7000 亩,其中景区广场(含音乐喷泉、大型景观花坛、《金沙情缘》浮雕、镜面水池、公共厕所、停车场等)约 29000m2;功能性配套用房(含客服中心、餐饮中心、更衣室、沙画中心、公共厕所等)等约8000m2;帐篷区约50000m2、芳草甸公园约100000m2、金沙岛约63000m2、岗北东西二岛约100000m2、西沙滩约65000m2、西沙滩门卫等、水面景观(儿童戏水区 150米木栈道亲水平台,长440米环湖心沙岛栈桥亲水平台以及供游客观光与摄影的 9000 m2 的雾中赏荷景点);沙丘绿化景观约80000 m2;南北环湖大道全长约 7KM (含步行道、停车场10000m2、公共厕所);济南路 1Km(含两侧公共停车位);施陈路 1Km(含停车场、公共厕所);渔深河南路约2Km。
(3)金沙湖街道办办公楼(大厅、走道、楼梯、会议室、卫生间及其他公共部位)约10000m2及室外停车场(约4000m2)。
主要工作内容有安保、保洁、客服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和服务标准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物业服务期间采购人将按月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满意度测评、投诉考核等)。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每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后年平均分低于85分(不含本数),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后,采购方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经考核年平均分大于85分(含85分),经采购人会办研究通过后,采购人可与中标人续签一年物管合同(考核办法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4)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①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因此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须按采购清单逐项列明每项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并按声明函内容将每项产品生产企业的情况如实填写完整。如有遗漏的,则所遗漏项的生产企业将被视为非小微企业,供应商不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是指采购清单中每项产品名称。
参与评审的报价是指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
方式:从2023年7月 27日至2023年8月 3 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可随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现场直播方式进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金沙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金沙湖街道济南路        
联系方式:胡留军,15189242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            
联系方式:梁主任,13914654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留军
电 话:  1518924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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