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z2593-202401-01f
预算金额210万元
招标联系人-0717-64721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瑞0717-65933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宜昌市中医医院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5 20:30:34|发布单位: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8-16 09:30:00|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宜昌市中医医院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yich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593-2024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医医院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210(万元)
6、最高限价:191.87(万元)
7、采购需求:
宜昌市中医医院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1)设计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对宜昌市中医医院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的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改造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进行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2)施工采购需求: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设内容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缺陷修复,直至质量缺陷期满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3)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采购人确认的为准,采购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其工作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因采购人施工环境特殊,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前必须与相关科室确定具体施工时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1)设计资质:供应商(联合体响应时,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供应商(联合体响应时,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联合体响应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供应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可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1)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5)供应商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1)应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联合体响应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6)供应商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6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成交,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供应商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其余(8)(9)(10)条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yichang.gov.cn)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取得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后,方可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7012室(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供应商须派联合体牵头人方的磋商代表到评审现场参加磋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接上述特定资格要求第(7)条:(8)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4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响应单位(联合体响应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公司缴纳有效)。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9)供应商(联合体响应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且满足资格审查的施工资质要求,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磋商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响应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供应商,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供应商的资质等级;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供应商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供应商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的响应;7)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2、本项目为使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全流程电子化分散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中医医院
地   址:宜昌市胜利三路2号
联系方式:0717-6472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联系方式:0717-6593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瑞
电   话:0717-659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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